保定警方查处一起妨碍执行职务案件 嫌疑人被拘留
漫画:妨碍执行职务。(图片与本文无关)
长城网2月22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燕锐)守法和违法只是一字之差,但结果完全相反。当发生纠纷时,应该勇于承担应有的责任,采用过激行为抵抗,只会将自己推向违法。记者从保定市公安局白沟新城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该分局依法查处了一起妨碍执行职务案件,抓获违法嫌疑人张某,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据了解,2月10日凌晨1时许,该分局友谊路派出所接到110出警指令:义合庄派出所公安民警在白沟新城中心医院调查案件时,被案件当事人张某阻碍执行公务。案件发生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依法查处涉案人员,坚决维护广大民警的合法权益。经查,张某对其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张某已被白沟新城公安分局行依法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警方提示: 公安机关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将依法打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从重处罚。” |
关键词:妨碍执行职务,拘留,保定 |
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