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车司机肇事逃逸 青龙民警十六小时寻线抓人
长城网秦皇岛2月27日讯(记者 祖迪 通讯员 董秀伟 张立勋)2月27日,记者从青龙警方获悉,青龙交警缜密侦查、连夜作战,历经16小时,成功破获一起严重交通肇事逃逸案。 2月24日20时30分,青龙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110转警称:“在辖区八道河镇发生一起恶性交通事故,一辆皮卡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摩托车驾驶员伤势严重(后经青龙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弃车逃逸。” 随即,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在现场,民警发现一辆皮卡车和一辆摩托车,地上有一摊血迹,摩托车驾驶员已经被送往医院,而皮卡车司机却不知所踪。 经查询肇事车辆号牌,该车隶属于唐山市迁西县某铁选厂,办案民警连夜赶往迁西开展工作,经走访选厂工作人员得知,该车已经卖给承德市宽城县的杨某。 随后,办案民警前往宽城县,在当地交警大队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民警来到了杨某的居住地,从杨某家属口中得知:杨某当晚开车去迁西办事,至今未归,为尽快确定杨某去向,办案民警与其家属促膝谈心,讲清了各种利害关系,最终杨某家属拨通了杨某的电话,民警从电话中得知,杨某此时在迁西县。 尽快找到杨某成为案件侦破的关键,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再次前往迁西县。经过整晚及一上午的查找,终于在2月25日12时许,找到杨某,并成功将其押解回青龙。 经查,犯罪嫌疑人杨某24日晚,驾车自家中出发去迁西县办事,途径青龙八道河镇牧马村路段时,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后弃车逃逸。 目前,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刑事拘留,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 小贴士: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此,警方提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立即停车、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千万不要选择逃逸,天网恢恢,终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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