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家暴”,还需多管齐下、加大力度[长城时评]
看过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的朋友,都会对剧中人物“安嘉和”的家暴行为留下深深的恐怖的印象。在现实中,各种家暴行为,或明或暗,也不少见。从网上搜索,就有《6岁男童被父亲家暴险丧命,时隔2个多月再遭到毒打》《难忍家庭暴力,男子起诉离婚》《女子因生育后变胖频遭家暴,用电锯锯断丈夫左腿》等相关的报道映入眼帘。 日前,新华网转载《燕赵晚报》的《河北省妇联2016年共接涉家暴投诉133例》一文,报道了去年河北省妇联、法院、公安系统协同推动反家暴的工作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 总的看,因为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强力支撑,因为有了省妇联系统的积极主动作为、法院系统和公安部门的强力措施,这方面的工作很有成效,工作态势令人欣慰。 但是,正如报道中指出的,因为受暴者对反家暴法、对保护令知晓度不够,申请者少,也有很多申请因证据不足而被驳回,而且,家暴往往发生在隐蔽性较强的家中,很少有目击者,要让一个正在被施暴的人收集证据,极其困难,所以,治理家暴还需多管齐下、加大力度。 就多管齐下来说,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宣传反家暴法,也要及时、深入地宣传法院系统、公安部门对家庭暴力案件进行及时、依法、有效处置的情况,可以结合案例来普法,来引导人们认识到家暴的严重后果,自觉加入到反家暴行列中来,尤其是要鼓励遭受家暴的当事人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也要引导施暴者悬崖勒马、痛改前非,善待亲人;还要鼓励施暴者的亲属劝诫施暴者遵守法律、停止施暴。在具体的普法宣传中,可以摄制以反家暴为主题的法制栏目剧、广播剧甚至创作相关的电视剧,强化人们对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的认识和印象。这中间,晓之以法理很重要,动之以真情,也很重要。 另一方面,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家暴行为,并向社会公布处置情况。这有利于形成鲜明的导向和强有力的震慑。因为现实中,很多人认为,殴打、虐待家庭成员,是家里的私事,谈不上违法犯罪,所以肆无忌惮、理直气壮,通过及时公布严惩相关犯罪行为的案例,就有利于矫正人们的观念,认识到这方面是有法律来维护当事人权益、规范家庭成员行为的,不能肆意妄为,从而能比较有说服力地震慑一批人,也能对反家暴、劝诫他人停止家暴,提供有力的现实支持。 就加大力度来说,在宣传方面加大力度,应该全媒体动员开展宣传,包括网络、电台、电视台、报纸、杂志,橱窗漫画、电子显示屏、车载电视节目、排演舞台剧等等,齐上阵,形成一种巨大声势、浓厚氛围。这样,不同的人群,就会通过不同的媒体介质,了解到全社会反家暴的形势和氛围,受到教育和触动。 在法律惩处方面加大力度,应该突出依法从快从严惩处相关犯罪行为。对于那些家暴后果严重、也非常容易认定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并面向社会公布,使人们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在得到迅速而严肃地实施,实施家暴行为,自己也将受到法律严惩、付出惨痛代价。这对于尽快把那些遭受家暴的人们解救出来,对于震慑人们摒弃家暴念头,都极为重要而有效。(中兴) |
关键词:家暴,法律惩处,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