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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失足少年的救赎:从留守儿童到少年犯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世豪 2017-03-10 17: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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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律宣讲团进校园活动。长城网资料图

  长城网张家口3月8日讯(记者张世豪 通讯员张红强)张某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社会少年,多次打架斗殴,被人们称为“小混混”。2016年张某因涉嫌抢劫、绑架罪被移送起诉到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后,该院未检科通过亲情会见、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律援助、刑事和解、心理帮扶等一系列保障未成年权益的特殊法律制度。最终,张某蜕变为一名知错能改、真诚悔罪的少年。

  近日,当检察官再次来到监狱探望张某时,他不仅变得活泼爱说话,而且还透露在监狱里正在刻苦钻研技工方面的书籍,希望出狱后能够有一技之长,能找到一份好工作。

  十七岁少年涉嫌绑架、抢劫

  2016年7月,沽源县平定堡镇某小学发生了一件让学生感到恐慌的事情:一学生被绑架并向其家人勒索赎金,学校附近的小卖部被抢劫,另一名学生被打。

  三件事情几乎同一时间发生,引起了学生们阵阵骚动,也引起了家长们的恐慌,纷纷要求找出真凶。

  此案发生后,因涉及到被害人为未成年人,且此案在当地影响较大,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侦查,适时引导侦查取证。

  通过被绑架被害人陈述,获知当晚是被嫌疑人从网吧带走,并将其带至某小区。警方依据这一关键线索,从网吧监控迅速锁定嫌疑人体貌特征,并让网吧其他人以及被绑架学生辨认,确定了嫌疑人。

  随后警方根据被害人陈述,推定被绑架的小区应是嫌疑人据点。警方迅速部署,将嫌疑人居住的屋门打开后,沙发上躺着的是一名稚气未脱的少年。

  经被绑架学生及被抢劫学生辨认,这名沙发上的男子正是实施犯罪的嫌疑人。

  少年如何走上不归路

  经过警方讯问,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在大家都诧异的同时,对他的经历也痛惜不已。

  嫌疑人张某刚17岁,母亲在其出生两三个月后和父亲离异,自此没有见过母亲,从小被奶奶抚养长大,父亲在外地打工之后再婚。张某十二岁辍学并开始打工,在漂泊期间接触“社会小混混”,并受他们的影响,不断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016年7月,有个“小弟”说在学校被欺负,“老大”便让张某解决此事。随后,张某将受害人绑到自己所在的屋子里,向其父母索要赎金,索要未果后因天色很晚便将受害人放走;第二天张某到小卖部买东西时,看到柜台上的钱盒子,动起了歹心,之后将该看店学生打倒在地,抢了钱盒子迅速逃离,由于慌不择路,边跑钱边掉,最后只抢到了2元钱。

  沽源县检察院未检科的检察官在了解这一事实真相后,决定对其进行法律帮扶。

  经过讯问,张某表示自十二岁出来后很少回家,最挂念的是奶奶。因没有奶奶的联系方式,又不知道姓名,联系难上加难,检察官通过公安户籍查询的方式找到张某户籍所在地,然后通过住址找到其奶奶姓名,最后由当地村委会进行联系,最终在看守所相见。

  检察官还主动联系受害人家属,主动沟通调解,最后受害人家属考虑到张某的实际情况,对其行为表示谅解,出具了谅解书。在提起公诉时,检察人员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最终法院方面对张某从轻宣判。

关键词:失足少年,沽源,留守儿童,少年犯

责任编辑:张世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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