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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地方谈]治理微腐败,还需放大招和出细招并举

来源:长城网 作者:苏倩岚 2017-03-13 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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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出席全国两会的河北省三位基层代表委员认为,治理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既要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挺纪在前,又要强化源头治理,增强群众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17年3月11日《河北日报》)

  微腐败?对。就是那些精于做秀、拙于做事,乐于谋人、短于谋事,工于心计、嫉贤妒能,闭目塞听、讳疾忌医,频赠贺卡、纸片腐败的行为。相对于“大腐败”而言,您是否觉得“微腐败”更加可恨呢?是的,因为它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甚至在自己身上,与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群众对此有着切肤之痛。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是“大腐败”的后备军和社会基础。古人云:“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要想真正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就必须毫不松懈地抓好微腐败治理。那么到底如何整治微腐败?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治理微腐败就要从源头上放大招。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我想,我们首先应从思想的源头上放大招,广泛开展“示范化党支部”等党建活动,培育基层党员干部优良作风,让他们贴近群众,为民谋利,并坚持“规矩立在先,丑话说在前”,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同时,还要从源头治理的机制上放大招,比如规范基层权力运行机制,加大预算公开力度,构建“三公”经费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打造不能腐的铜墙铁壁,让基层党员干部把好用权“方向盘”,系好廉洁“安全带”,真正实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治理微腐败就要从举措上出细招。名单筛选、标准掌握、效果评估……尽管基层干部掌握的看似都是“微权力”,但这些却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或许有的只是几百元钱、几头牲口的事,但却成为激化矛盾、损害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形象的罪魁祸首。代表委员的调研实践与亲身感受,警醒着我们。腐败虽“微”,但不可小觑。这更需我们做到小问题硬查处,对踩“红线”、越“底线”的行为,不因问题小而姑息、不因违者众而放任;做到小毛病精惩治,积极调动各种反腐力量,提高“微腐败”被揭发、受惩罚的概率,让腐败者不敢出手、出手就被捉,逐渐编织起严密的反腐网络,大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机体健康源于每个细胞。让我们拿出“一竿子插到底”的精神,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作于细、讷于言、敏于行,防止“民生红利”在末端打折,从根本上铲除微腐败滋生的土壤,以无微不“治”的清廉,赢得民心的“最后一公里”。(苏倩岚)

关键词:微腐败,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责任编辑: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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