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您当前的位置 : 长城网 >> 长城原创 >>

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三连涨” 今年平均涨幅5.5%

来源:长城网 作者:张天虎 2017-03-30 19:42:22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十三连涨”。图片源自网络

  长城网3月30日综合讯(记者 张天虎)财政部今日公布2017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的一份预算说明中透露,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

  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三连涨”今年平均涨幅5.5%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记者注意到,政府工作报告并未透露养老金的具体涨幅,如今,涨幅终于公布。《关于2017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中显示,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预算数为5666.17亿元,比2016年执行数增加691.47亿元,增长13.9%。

  说明指出,这主要是从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平均5.5%的幅度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以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领取人数增加。

  需要指出的是,2016年养老金总体上涨了6.5%左右,今年养老金继续上调,将实现“十三连涨”。这对广大退休人员来说是一颗定心丸,意味着今年拿到手的养老金又会变多。

  河北省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今年提高到90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通知提出,经省政府同意,河北省决定自2017年1月起,继续提高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标准提高将直接惠及至少985万城乡居民。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提出,自2017年1月起,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本次提标所需资金,省、市、县(市、区)财政按2∶1∶1比例分担,其中省财政直管县按省、县财政1∶1比例分担。本次提标前原基础养老金仍按中央财政负担70元、省财政负担10元执行。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自行提高当地基础养老金水平。

  通知提出,如2017年中央对河北省的补助标准进行调整,则按中央的补助标准增量进一步调整河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各地要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政策宣传、预算编制、系统调整、资金拨付等准备工作,确保配套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全省提标工作应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

  此次上调是河北省第四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09年,河北省启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2011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开始同步试点。2012年7月1日起,新农保和城居保并轨,统称为“河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制度全覆盖。2014年7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2015年1月,基础养老金提高到75元;2016年1月1日起再提高到80元。

  截至2016年10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共有3447万人参保,参保率达98.22%,其中有985万人按月领取养老金。

关键词:养老金,十三连涨,涨幅

责任编辑:张天虎
版权所有  长城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3120170001号  冀ICP备10001396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