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水军”刷量必须零容忍【长城时评】
近日,央视报道影视行业播放量数据造假时提到,“水军公司”报价表中显示,可以在多家网络平台“刷流量”。其中,在爱奇艺刷流量40元1万条,在某门户视频为15元1万条。记者发现,影视行业“水军”刷流量情况较为普遍,有公司工作人员自称群内“水军”上千人,一天可刷取几百万播放量,最低30元可刷10万流量。 面对影视剧播放上映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如果不依法予以整治,不仅会败坏社会风气,还会把中国的影视剧事业引上邪恶之路,那就会让中国影视剧在世界影视剧的市场激烈竞争中被淘汰。因为,弄虚作假不仅是失信行为,而且是职业道德的严重沦丧。一旦被世界影视界所淘汰,要想重整旗鼓赢得世界信任是十分困难的。 西班牙著名作家佩斯雷·加尔多斯先生说:“一种美德的幼芽、蓓蕾,这是最宝贵的美德,是一切道德之母,这就是谦逊;有了这种美德我们会其乐无穷。”我国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而且,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法治社会,更应该遵纪守法。但是,某些影视剧经营者却公然违背了国家法律和社会道德的约束,竟然不惜以花钱的方式开展刷量竞赛。 然而,由于影视剧“水军”刷量的参与,更加剧了影视剧市场的恶性竞争。那么,监管部门不妨以“水军”刷量的结果进行依法征税和依法实施严厉经济处罚,每10万个流量罚款10万,每10万个流量缴税进行翻倍征税。只有这样,才能让弄虚作假的播放量得到依法遏制。如果两次以上造假,那就应当依法颁布禁播令,进而让弄虚作假者赔得一干二净。否则,这种虚假的播放量就难以得到依法遏制。 只有依法实施零容忍,影视剧的“水军”刷量才能得到彻底根治。因为,某些经营者是“不见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只有依法罚的弄虚作假者倾家荡产,他们才会敬畏法律和社会公德与职业道德。否则,他们就什么也不怕;否则,他们就不会敬畏法律权威与尊严。 既然有了《电影产业促进法》,那就应当让法律显显神威,那就不能让监管者变成稻草人。如果监管部门失职、渎职,检察机关就应当依法问责。只有让监管者依法行政,影视行业的数据造假才能依法得到严惩,而且才能杜绝造假者死灰复燃。(郭喜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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