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颖:为世间播撒法治阳光 做当事人的知心人
——2016“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典型事迹回顾
“美丽河北·最美政法干警”高颖。图片由河北省委政法委提供
长城网5月3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她是女儿、妻子和母亲,更是一名法官,她把当事人当成家人,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以女性特有的细腻化解纠纷,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她就是高颖。 高颖自2011年经公开选拔调任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工作,历任该院民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她主要从事婚姻家庭及劳动争议的审判工作,每年审理案子上百件,始终做到无一错案,调撤率均居全庭第一名。 对于每一个案件,高颖都像当事人的知心人那样听他们诉说,这样更容易将当事人的心结打开,大量纠纷庭前得以化解。 在一起二审的离婚纠纷中,女方未接到高颖的传唤,便来到审判庭门外:“我只要我的孩子,还我孩子!”女方歇斯底里地向她嚎叫。面对这种场景,她没有迅速组织开庭、结案,而是决定通过积极有效的倾听,使得这位遭受创伤的女性回归理性。通过阅卷,她得知一审将孩子判归男方共同生活。她决定提前介入,和女方长谈一次,争取帮助这名女子消除悲伤。 当女子再一次站到高颖面前时,崩溃的情绪让女子忘记了本能的羞耻心。女子突然撩起衣衫:暴露出来的是因癌变刚刚切除双乳后的两道疤痕。高颖凭借日常的学识,想到的是怀孕激素改变、诱发癌细胞繁殖、她将无法生育……这一切,在卷宗中都未能体现。她决定对男方进行“家访”。 八次长谈、二十次电话沟通,高颖的真情付出,渐渐走进了当事人的心坎里。那是一个午后,男方主动打来电话,他说不想因此案再拖泥带水,因为他有组建新家庭的渴望。高颖趁热打铁,继续劝导男方:“再婚后你和新人还可以有爱的结晶,而对方不能再生育了,你夺走孩子就相当于要了她的命!” 高颖用她的母爱之心,开启了另一位母亲的幸福未来。履行调解书那日,她将孩子从男方传递到女方怀里时,女方将高颖和孩子一起紧紧相拥…… 多年的审判工作经验,她也摸索出了一套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中的“四步曲”:第一步查找症结。通过听取当事人陈述,迅速查找到离散家庭的矛盾所在。第二步重建和谐。通过暗示及引导的方式挖掘对方的长处、回忆对方对自己的好,为和谐关系的重建找到拐点;第三步满足有效需求。挖掘出当事人最想要什么,调解意向就会在法官的把握之中;第四步力促双赢。力求实现“各取所需”,努力解决实际困难,争取当庭达成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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