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 房产中介违规将被严惩
资料图 来源网络 长城网5月3日综合讯 (记者 张天虎 实习记者 周宇燕)近日,河北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对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以及媒体曝光的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将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 房地产中介机构若有九类违规行为将被严惩: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伪造合同的行为;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 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的行为; 采取内部认购或者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 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等行为; 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等。 石家庄:与排名前十的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 日前,石家庄市住建局召集正大、国大、创联、建佳、存房(房天下)、汉谷、舒心家园、壹加贰联合、永佳、佳昱(21世纪不动产)等省会二手房交易量排名前十的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会上,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对中介机构提出了规范、合法、诚信经营的要求。各房产中介机构纷纷表示,坚决拥护政府出台的相关楼市调控措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机制,积极做好各层级的培训,给市民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 下一步,石家庄市将推行全市统一的《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规范中介机构的办事程序。同时,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建立房地产中介管理平台,全面规范和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 另据了解,10月底前,石家庄各市、县要对辖区内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中介网站进行彻底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现场巡查、抽查合同、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12月底前,省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 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将其清出市场,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主动出击,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
关键词:房地产,整治,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