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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碑店市实施科级干部待岗办法 待岗期最长一年

来源:长城网 作者:李光宇 李艮春 孟捷 2017-05-09 17: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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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保定5月9日讯(通讯员李光宇 记者李艮春 孟捷)5月9日,高碑店市正式印发了《高碑店市科级干部待岗办法(试行)》,重点是解决干部存在的政治素养不高、领导能力不强、责任担当不够、精神状态不佳等突出问题。

  据了解,该办法共五章20条,适用于高碑店市委管理的在职科级干部。该《办法》明确,待岗期一般不少于3个月,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该市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待岗干部思想工作表现进行跟踪了解,每月听取一次汇报,并根据现实表现情况和工作需要,适时提出使用建议,呈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对表现好的,可按原级别重新安排工作,表现一般或较差的,延长待岗时间或给予降职处理。

关键词:高碑店,待岗办法,科级干部

责任编辑:李艮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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