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斑马线”新规论及德与法【长城时评】
●储瑞耕 2017年5月,河北省交通部门又一次就斑马线问题立了新规20条。比如其中明确规定: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罚款5元。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罚款20元。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罚款50元,记3分。等等。 斑马线的历史,近200年了,19世纪50年代初在英国伦敦街道上,首先出现了当今这种横格状的人行横道线。从它出现到现在,对指示车辆、行人在街道上有秩序的行进和停止,对减少交通事故和保护人身安全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对于斑马线的意义,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心知肚明的。可是,问题仍然存在,危险不断发生,于是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反反复复地想办法,出招数。如今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整交行动”来了。更加重要的问题在于:所谓“最严”之类的提法见得多了,在一些人的心目中,反倒成了“稀松二五眼”,不当回事了。 最要命的事情恰恰就在这里! 你只要有一条法规得不到真正严格的执行,立马“副作用”接踵而来,泛滥成灾。这样的教训在我们的实际上生活中,实在属于屡见不鲜。 日常生活中的斑马线旧规也好,新规也罢,都是为了人们的出行安全,要能够保证坚持好法与规,就要重道德。道德提高了,就能够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合规合矩,法规就能够坚持好;道德方面一放松,法规的坚持就会打折扣。 比如党的纪律——八项规定,很具体,“不准”吃喝玩乐,多吃多占,不准公款请客,公款旅游,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等,也可以比喻成“斑马线”,实际上严格做到也并不困难。可这些年来,一批又一批,“点名曝光”常常有之,这“常常有之”就说明了规、法的坚持执行与道德的坚持向上是多么地不容易! 斑马线规定“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的,行人乱穿马路、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的”,罚款5元、20元。“机动车行经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的,就要被罚款50元,记3分。等等。具体而细微,但真正执行起来,肯定困难不少。所以依然属于:“严”在规定上“易”,“严”在执行中“难”。 人们在自己的日常生活中、政治生活中,都不可以随随便便,我行我素,天马行空,总要讲一些规矩,讲一些束缚,讲一些不自由。唯有如此,天下才有秩序,人人才有真正的自由。 正因为总会有人不自觉,所以,对这样明显性的“规定”又要不断依然回到道德与法规的关系上:人人讲道德,行动上重道德,那法规的执行就真正有了保障;反之,许多人没有道德上的自觉心,阳奉阴违,偷天换日,变相捣鬼,我行我素,那么无论多么合情合理的法规都有可能遭到破坏。 “斑马线”从产生那一天起,就是一种规定,对于道德层次比较高的人们来说,一点也不成问题——坚持走斑马线,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护栏等隔离设施,“驾驶机动车行经斑马线礼让行人”从根本上说并不那么“难”!你说“明明不难的事情”却偏偏做不到,难道是规定问题吗?不是,是“道德”问题。 最近我又生病住院,问一位护士:这次“斑马线新规”是不是增添了不少麻烦?她说:“麻烦是麻烦了一些,可都是为了大家好。新规坚持实行了,犯规的人越来越少,大家在更加安定和谐的环境之中行走和生活,就是最好。我反正坚持按规矩行事,所以感到很好,道德提高了,就不可能受到规矩的惩罚。” 这话说得多么有道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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