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州市公安局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的通告
定州市公安局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的 通 告 依法登记户口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安部将2017年确定为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关键年、攻坚年。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部署和户籍政策规定,定州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再次对常住我市的无户口人员进行摸排,对以下原因不能登记户口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无户口人员; 四、本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无户口人员; 五、因婚姻被注销户口的妇女; 六、被宣告失踪或者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 七、户口迁移证件遗失的无户口人员; 八、户口迁移证件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九、因非婚生育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十、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 凡我市符合以上情况的无户口人员请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登记。按《定州市公安局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户口,谢谢您对公安工作的配合。 2017年5月24日 |
关键词:定州,公安局,户口 |
责任编辑:燕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