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正定县法院 千里追踪为执行 两赴西宁收获丰
长城网石家庄6月7日讯(朱爱军 记者 韩晓寒)近日,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远赴青海西宁“追踪”执行,取得了一案和解执行、一案扣押回车辆的可喜成果。 据了解,河北甲公司与分别于青海西宁乙公司、丙公司为买卖合同纠纷案提起诉讼,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于2015年12月7日分别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凯公司给付强公司货款及违约金30万元;判令栋公司给付强公司货款及违约金47万元。判决生效后,两个被执行人均未自动履行,强公司依法申请执行。该院立案执行后根据查询结果,依法将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价值30万元、47万元的财产。 2016年10月,执行人员赴西宁执行,发现被执行人凯公司名下有一辆奥迪轿车,即查封了该轿车,被执行人表示三个月之内全部履行判决义务,逾期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或评估拍卖查封车辆。同时,发现被执行人栋公司名下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有房产一处,即查封了该房产。被执行人称,已偿还20万元,剩余款项争取春节前还清,逾期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后两个被执行人均未按约履行。 2017年5月,执行人员只得再赴西宁,由于路途劳累、水土不服等问题带队的张庭长患上急性胃肠炎,但她“轻伤不下火线”带病坚持工作,在一行人的努力下强公司与栋公司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给付申请人23万元为清,其他不再追究。 考虑到路途较远,运输不便的实际情况,办案人员与当地法院执行人员一起劝说被执行人凯公司自动履行,但其拒不配合,执行人员依法将查封车辆强制扣押回正定。回来后执行人员再次电话做被执行人工作,其称争取5月底把执行款交到法院,但至今未果。 现该案根据申请依法启动评估、拍卖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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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韩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