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立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
市民在省会某便利店内选购西瓜。记者 吴新光 摄 长城网6月19日讯(记者 吴新光)为更好地推动河北省商贸流通业发展,按照河北省政府的相关要求,河北省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日前,在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建立了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 据悉,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主要投向我省农村市场体系、农产品流通体系、商贸物流(含冷链物流)、电子商务(农村电子商务、社区电子商务)、再生资源回收、绿色商场创建等项目。 河北省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设立若干子基金,由子基金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入项目。子基金社会资本出资额为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3倍,具体额度根据基金投向确定。子基金对单个企业投资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超过子基金总资产的20%,不成为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子基金投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确需超过5年的,按相关程序经全体基金合伙人或股东一致同意后可适当延长,但总存续期限不得超过7年。 |
关键词:商贸流通,发展,引导基金 |
责任编辑:吴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