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通报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
资料图。 长城网7月4日讯(记者 高琳哲)近日,石家庄市纪委通报3起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典型问题,分别为: 1.新华区城市管理局联盟中队副中队长刘永红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3月22日下午,石家庄市新华区城市管理局联盟中队副中队长刘永红使用该中队执法执勤车辆接其儿子放学。刘永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井陉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工商局局长、食药监局局长,食安办主任黄益桥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2015年7月,黄益桥担任区城管局局长后,借用石家庄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越野车一辆,归自己使用。至2017年1月调查时,黄益桥将所借用车辆归还。黄益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井陉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董立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5月24日晚上,井陉县环保局办公室负责人董立擅自驾驶该单位环境监测大队执法车辆从单位出发到韩信公园,将车辆停靠在公园门口后,到公园里散步。董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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