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新国标实施 消费者选购食品切记这四点
企业代表、市民参观河北省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实验室。河北质监局供图 企业代表、市民参观河北省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河北质监局供图
长城网7月5日讯(记者 烟成群)今年4月19日起,由国家卫计委发布的53项食品安全国家新标准已在全国正式施行。截至目前,新标准运行2个半月,它将对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重大变化?消费者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7月5日,河北省质监局举办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河北省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面向企业和社会开展了实验室开放活动,50多名企业代表、市民参观了原子光谱室、液相色谱室等20多个实验室。 参观中,迁移量的检测成了大家最关注的话题,此次新标准中首次提到的这一概念,对哪些方面提出要求呢?讲解员做了耐心解答。 据介绍,新国标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规定主要包括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两个方面。感官要求,就是规定了陶瓷上的装饰不能有脱落现象,玻璃制品应无飞边、裂纹及崩损缺口,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不得有异臭和霉斑,金属材料及制品接触食品的表面应清洁,镀层不应开裂剥落等。而理化指标则主要涉及迁移量和最大残留量两项指标。食品接触材料本身的化学成分会向食品中发生迁移,成分转移的量就是迁移量,某种或某类物质残留的量就是残留量。 讲解员介绍,标准涉及的知识较为专业,消费者如何简单地分辨自己购买的产品是否合格?最实用的办法就是从以下4方面辨别标签标识了: ——按照新标准规定,产品首先应提供充分的产品信息,包括标签、说明书等标识内容和产品合格证明,以保证有足够信息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进行安全性评估。 ——标识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委托方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适用时)等内容。符合性声明应包括遵循的法规和标准,受限物质及其限量,非有意添加物的评估信息和总迁移量合规性情况(仅成型品)等。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终产品,如餐具、厨具、榨汁机、奶瓶等,除应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注明“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志。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应注明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比如餐具要标明是否可微波加热,水壶要标明使用温度等。 ——上述标识内容应优先标示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标签应位于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醒目处。当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将信息全部显示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时,可显示在产品说明书或随附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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