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 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政策措施》 政策解读
长城网7月22日讯(记者 李丽钧)近日,省政府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政策措施》(冀政〔2017〕9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居民收入工作,多次做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省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促进各类社会群体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创造社会财富,共享发展红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拟定政策措施,报省政府同意,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政策措施》。 二、目标要求 《政策措施》提出,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收入分配政策激励导向,分类指导,分群体施策,激发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经济增长和居民增收互促共进,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确保到2020年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努力缩小与京津地区居民收入相对差距。 三、主要措施 《政策措施》提出实施七大群体激励计划和七大支撑行动: (一)七大群体激励计划。一是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引导工资分配向技能人才倾斜,提高技术工人收入水平。二是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到2020年,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万人。三是科研人员激励计划。深入实施《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扶持高层次创新团队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相关政策,提高科研人员收入水平。四是小微创业者激励计划。降低创业的制度性成本,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金融、土地等各项政策。五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职业经理人薪酬水平,形成合理收入分配格局。六是基层干部队伍激励计划。落实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试调查制度,健全乡镇工作补贴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七是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体激励计划。实施特色特色产业扶贫工程,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困难人员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二)七大支撑行动。一是就业促进行动。加强省级就业创业扶持资金对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等的支持,有效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技能提升及创业培训。二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和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的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产业转型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富余劳动力的再培训。三是托底保障行动。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加强专项救助制度与低保救助制度的统筹衔接,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四是财产性收入开源清障行动。完善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征管机制等政策措施。五是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行动。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缴制度,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督导企业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六是收入监测能力提升行动。改革统计方法和统计制度,提高调查效率和源头数据质量。七是重点地区率先突破行动。发挥雄安新区的创新示范作用,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创新收入分配政策,打造政策效应高地,激发各类群体活力。鼓励环京津地区主动对标京津,率先缩小与京津的差距。鼓励其他具备条件的地方率先突破,先行先试,在收入分配政策上允许有所差别。支持张承坝上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四、推进措施 成立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查考核,研究建立对各项政策措施和试点方案的评估评价机制。各市、县也要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研究制定落实政策措施的具体方案,对重点群体实施精准激励。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营造激发重点群体活力、鼓励增收致富的良好社会环境。 |
关键词:重点群体 激发活力 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