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多部门联合惩戒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提问。 记者 吴新光 摄 长城网7月28日讯(记者 吴新光)记者从7月28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税务、公安、发改、工商、银行等36个部门已展开密切协作,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实行对“黑名单”当事人纳税信用等级直接降入D级、阻止出境、金融机构融资授信限制、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28大类(38项)联合惩戒措施。从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向35个省级相关部门推送“黑名单”信息78起,成功阻止3人出境。 河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郑炳玉表示,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简称“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既是落实国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提升稽查震慑力、规范经济税收秩序、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 同时,全省国税系统内部各部门协同配合,强化管理惩戒。将全省国地税“黑名单”信息推送给省局相关处室,共同实施国税系统的内部惩戒。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按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政策办理,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缩短纳税评估周期,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对有进出口业务的企业退税从严审核。从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全省国税系统共推送信息93起,将93户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 |
关键词:联合惩戒,国税,黑名单 |
责任编辑:吴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