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法院召开首次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
会议讨论了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和雄安新区两个文件
京津冀首次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现场。张亚宁 摄
长城网8月4日讯(记者 胡晓梅)8月4日,京津冀高级法院及相关中级法院负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院领导40余人汇聚张家口,共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这是经北京、天津、河北三地高院共同协商召开的首次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会议。 会议总结了今年以来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落实情况,分析研究了当前环境资源审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共同谋划了今后一个时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的重点工作,并突出研究了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和雄安新区建设两个重要文件。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有关负责同志,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明达,天津高院副院长钱海玲,河北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杨泰安均到会讲话。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对建立健全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高度重视。2016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召开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联席会议,京津冀三地高院签署了《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京津冀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初步形成。会议之后,三地高院积极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强力推进司法协作的各项工作。 杨泰安指出,根据最高法院的安排,2017年度的协作工作,由河北高院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河北高院卫彦明院长亲自安排部署,全省法院认真开展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和协调联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京津冀三地高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17年度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工作计划;今年5月,在北戴河举办了“京津冀环境资源保护审判培训班”等等。 会议指出,北京冬奥会筹办及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作为重大国家战略,是河北发展的两翼,当前,各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之中。为北京冬奥会筹建和雄安新区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是三地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面进行谋划和安排,确保工作的实效。 三地法院将根据会议议定的事项,适时制定出台《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筹建相关问题的纪要》和《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雄安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行动,提升服务保障的水平和效果。 |
关键词:京津冀,法院,环境资源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