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时评】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打造诚信经营环境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网络交易行为,维护信用秩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近日,河北省发改委、省网信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8月28日长城网) 在信息化的当下,随着电子商务的强大,人们的生活变得如此便捷,以至于我们可以足不出户便购买天下商品。“只有想不到,没有买不到”。在网络上,我们可以通过各式各样电子商务平台买到各种各样的东西,再也不用跑农贸市场、批发市场。然而,任何事物有利有弊,电子商务平台的“鱼龙混杂”,也让部分人群“谈网色变”。而要营造电子商务领域的诚信风尚,政府部门可以有所作为。 河北省为了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诚信经营建设,注重形成合力,集合了省发改委、省网信办、人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邮政管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等部门共同推动,可谓考虑到了电子商务的方方面面,从登记、经营、推广、支付到流通,均可以找到约束的部门和单位,合力的共同推进,是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 河北省九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恶意刷单的严重失信商家,电商平台将向社会公示。可以说,河北省抓住了电子商务诚信经营环境的命脉,那就是信息公开。当公开成为常态,不公开成为例外后,那些在网络上游走于法律边界的不良商家们,再也不可能有“马甲”护身而“改头换面”;那些网络平台掌握的黑名单将会成为商家们不敢触碰的底线,因为上了“光荣榜”意味着没有“活路”,以此倒逼诚信经营的良好风尚。 电子商务最大的优势是方便和多样化,最大的短板是后台信息的隐蔽性。小商户可以用虚拟的信息注册售卖,而网店一旦出了问题,监管追踪便是个难题。而河北省将落实实名登记和认证制度,探索建立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核心的电商实名认证制度。电子商务平台要验证并记录开设网店的个人身份信息或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信息,并将相关数据定期更新,依法报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可以说,线上与线下的共同监管,让网络电子商务平台不再是藏污纳垢的地方,必将能够打造诚信经营的营商环境。(晏一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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