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
发布会现场。记者 李丽钧 摄
长城网9月30日讯(记者 李丽钧)9月30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河北省就业创业工作”新闻发布会,河北省人社厅副厅长赵志栋就《关于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据介绍,河北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小微企业就业,拓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职务晋升、专业发展空间,提高待遇保障水平,完善顺畅流动机制。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实名制管理服务,依托基层就业服务平台,逐一开展就业创业帮扶,确保年底前实现就业创业或参与到就业准备活动中。中小微企业、社会组织吸纳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家庭优待金,按全省当年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150%计发,到西藏和新疆艰苦地区服役的按200%计发,各地现行标准高于省定标准的继续执行。加大对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范围扩展到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规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国家和省级贫困县及少数民族县可将就业见习对象范围扩大到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学校毕业生,见习后留用率超过50%的,见习补贴可提高10%。 认真听政策解读的记者。记者 李丽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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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校 毕业生 微 企业 就业 见习 创业 补贴 |
责任编辑:李丽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