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在行动】
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执法组将对其按日计罚
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河北省环保厅供图
长城网10月2日讯(记者 胡晓梅)10月1日,河北环保开启第二轮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河北省环境综合执法局对衡水市冀州区进行了突击检查。在对冀州国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未经允许擅自恢复生产。同时,执法组还发现,该企业在粘土砖的烧制过程中,并未按规定比例使用页岩、煤矸石等原料,而是违规使用大量的粘土进行烧制。针对此环境违法行为,省环境执法组对该企业现场制作笔录,并对其拟省级立案,按日计罚。 企业烟气直排,正在生产。河北省环保厅供图 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了解,冀州国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建材加工的公司,主要经营煤矸石、页岩、煤灰烧结空心砖等。9月14日第一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检查发现,该企业在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和使用上存在诸多问题,料场未棚化,粉煤灰、炉渣等物料露天堆放未苫盖,筛分机露天作业,未按环评要求建设集气罩和布袋除尘器。对此,执法组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改,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第一轮执法检查时企业的情况。河北省环保厅供图
在第二轮专项行动开启之际,省执法组第一时间对该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突击复查,现场发现问题均未整改,生产在进行,属于典型的顶风作案。同时,执法组还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按有关部门批复及规定要求使用煤矸石、页岩、粉煤灰等原料,而是以粘土为主要生产原料。据了解,粘土砖生产企业属河北省已关停取缔企业。该企业冒用生产新型建材之名,行违法生产粘土砖之行为,国土部门对其有着明确的监管职责,该企业的生产现状所暴露的不仅是企业自律的缺失,同时也说明国土、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监管不力和缺失。对此,衡水A17执法组组长戎立表示:“执法组在第二轮的执法中,会将环保部强化督查发现问题、第一轮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发现问题作为主要检查目标,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一旦发现类似整改不到位、到期未按规定完成整改任务的企业,将会一律按照《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对其按日计罚,用实际行动对违法企业形成震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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