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10月27日讯(记者 郑佳洵 闫思宇)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国家战略,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为了深入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充分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作用,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构建跨区域消费维权战略合作机制,推进京津冀三地消费维权一体化工作向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发展。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协商,达成《京津冀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战略合作协议》。10月26日,该协议正式签约。
据悉,该平台基本原则为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优势互补,坚持共享协同。立足京津冀经济社会发展及消费环境实际,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打破区域限制和思维定势,谋划新思路、形成新举措,推动形成三地消费维权工作协同发展的新机制。合作内容为三项,分别为搭建统一的消费维权接诉平台,建立统一的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建立消费维权数据共享机制。
其中,统一京津冀三地消费维权热线号码,实现三地消费维权号码一号通,是以12315等专用电话为载体,形成集互联网、微信、智能手机客户端(APP)等移动智能端口多渠道并举的综合接诉平台,通过“一号一线一网”,实现三地诉求信息的统一接收分转、办理反馈,渠道顺畅,衔接有序,让三地消费者获得一体化消费维权公共服务的高效与便利。
本着简便易行、省时高效、不搞新建设、不增新投入的原则,消费维权接诉平台采用整体服务外包形式,由三方共同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经三方协商确定,一体化平台选址在河北省定州市。
此外,记者了解到,京津冀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的组织机制为建立三地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和成立一体化平台工作小组。
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制定京津冀三地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建设规划和措施,讨论决定有关重要事项,推动平台建设的具体落实;总结交流消费维权一体化平台建设的成果和工作经验,研讨消费维权中的复杂疑难问题。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局长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实行轮值制。
工作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定期通报合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促进各项合作具体措施的落实。工作小组由三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主管局长任小组组长,三地消保、12315(投诉举报中心)、商品质量监管、信息中心、消费者协会作为成员单位,参与一体化平台建设工作。三地指派专人组成工作组,负责对一体化平台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