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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今起正式施行

2017-11-01 18:15:04 来源: 长城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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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段涛 摄

  长城新媒体石家庄11月1日讯(记者 刘春亮 段涛)自11月1日起,新《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正式施行。今天上午,新《条例》颁布实施启动仪式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石家庄举办,本活动由河北省工商局、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与石家庄市工商局、石家庄市消费者协会联合主办。河北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室24个成员单位和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及电信行业、保险行业等400余人参加了本次启动仪式。

新《条例》颁布实施启动仪式。石家庄市工商局供图

  保龙仓家乐福河北-山西公关部总监刘宇说,近几年来,家乐福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并一直将消费者的健康放在首位。目前,石家庄市五家门店也分别设立食品安全实验室,每天对肉、菜等商品进行检测,严把食品安全关。

  据悉,新《条例》将预付消费、驻房、物业、共亨单车等15个重点行业和消费方式作出了规定,还对消费领域常见的典型欺诈行为进行了列举,规定了八种“确定”欺诈行为,经营者只要有其中的某种行为,即可认定其为消费欺诈行为。

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石家庄市工商局供图

  石家庄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侯洪彬表示,新《条例》的实施将对加强石家庄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改善消费环境、营商环境,督促经营者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服务水平,促进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更强大的法制保障。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责任编辑: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