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原创 >

邢台交警公布 9-11月严重交通违法及终生禁驾名单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齐彦红 
2017-12-01 22:02:04
分享:

资料图。

  长城新媒体邢台12月1日讯(记者 齐彦红)近日,邢台市交警支队对9月—11月办结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梳理汇总,经统计,9月—11月邢台市共查处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伪造变造车辆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2966起。其中,9月份查获酒驾393起、醉驾13起、无证驾驶607起、伪造变造车辆号牌39起;10月份查获酒驾325起、醉驾17起、无证驾驶511起、伪造变造车辆号牌41起;11月份查获酒驾339起、醉驾14起、无证驾驶627起、伪造变造车辆号牌40起。

  根据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统计,今年9月—11月三个月,全市共有29人被终生禁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此次被曝光的29人将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此次公布的被终生禁驾的29人中,有5人是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24人是因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或者醉驾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终生禁驾信息将被录入全国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系统,并实施动态监管,意味着这些人今后在任何地方都不能重新报考驾驶证,也不能取得驾驶资格,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无论在本地还是异地,一旦发现禁驾人员报考,系统会自动锁定。若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罚款和拘留的处罚。

  邢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示,被禁驾后将终生无法正常驾驶,对工作、生活都将产生极大影响。为了您的生命安全与生活工作需要,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切勿因酒驾醉驾或逃避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触碰终生禁驾的红线。

  附:2017年9月—11月邢台市被终生禁驾的29人名单

  1、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陈郁A2 冯岩帅C1 陈延超C4 郭江彬C1D 张永辉C1

  2、因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

  刘华峰C1 何冰C1 赵占群A2D 王伟猛A2 毛彦辉C1D

  李会敏A2 吴建龙C1 仝庆辉B2D 杨会彬C1 孙浩B2

  王延平C1 王宏帅C1 刘俊芳C1E 孔令帅C1 麻书林C1

  于晓龙A2 张志兴C1 罗彦军C1 宋占波B1B2D 郝玉川A2

  檀萌萌C1 马国志C1 张国军A2 赵振芳A2

关键词:交警,交通违法,终生禁驾责任编辑:齐彦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