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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告诉您,冬季室温18℃±2℃是否合理?

来源: 长城新媒体   作者:郭洪杰 
2017-12-05 18:3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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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新媒体12月5日讯(记者 郭洪杰)近日,长城新媒体阳光网上直通车平台多次收到网友留言咨询,“每年家里都有点冷,但是找来供热公司的工作人员上门测量,温度在16℃—17℃之间,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别人家屋里穿着短裤也不冷,我们家穿棉衣还挺冷,这是为什么啊?”

  为此,记者专门查阅了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二十二条:供热时期,供热单位应当确保居民热用户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的室温不低于18℃。其他部位的室温应当符合国家住所设计规范的需求。

  2013年9月1日起施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二十四条:采暖期内,对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18℃±2℃)要求。

  按照《河北省供热供热办法》和《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的规定,18℃±2℃的温度就是合理的。那么,为什么16℃为啥还让人觉得冷?温度高低对人体是否有不良反应?带着种种疑问,12月5日,记者采访了河北省中医院呼吸二科主任、主任医师武蕾教授。

  她说,一般来讲,冬季人体最适宜的温度为18℃—25℃,因每个人的个体差异不同,个人认为室内温度为20℃—24℃最适合。自然温度太高、容易干燥,蒸发身体很多水分,容易缺水导致口干舌燥、皮肤干燥等;空气干燥也容易滋生微生物,引起感冒、呼吸道疾病、老病发作等,有的人也会出现血液黏度增高,让人烦躁不安。

  自然温度太低,容易冻着,血管收缩,血液循环变慢,导致人身体免疫力下降,长期温度太低会增加呼吸道感染、心脑血管疾病等发生几率。

  武蕾教授建议:家里温度低可以添加空调、电热器或者电暖气等取暖设施,调节家里温度。假如家里温度太热,可以关掉一组暖气,保持恒温状态。也可以开窗通风,空气好的时候多开一段时间,空气不好,开窗一小时就可以达到室内空气循环。还可多墩地,养植一些绿色植物,使用加湿器等,增加室内湿度,室内湿度40%—50%是人体最适宜的。特别提醒要使用加湿器要注意定期清洗,不然会滋生很多细菌。

  他说,冬季饮食方面要均衡饮食。温度低的时候要多吃热食,增加体内热量。家里温度太热,要多喝粥,做一些养阴润肺的雪花梨+醪糟+鸡蛋+百合+银耳等搭配的汤类饮食,更要多吃一些既廉价又养生的蔬菜,如白菜、萝卜、豆腐等白色菜品。

  最后她提醒长城新媒体的网友朋友们,生命在于运动,运动能增加自身的免疫能力,增加抵抗疾病的能力。不能老待在室内,要多运动,减少疾病发生。

《供暖,我们在行动》专题截图。

关键词:供热,室温,武蕾,湿度责任编辑:郭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