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保定12月23日讯(记者 马书广 孟捷)12月20日,保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保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进一步解读相关政策,促进工作开展,方便市民办理网约车手续和预约乘坐网约车。以下为全程实录:
保定市委外宣局综联处负责人刘洪刚主持: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保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为促进保定市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2017年12月1日,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通过了《保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2月6日正式实施。为更好地解读相关政策,促进工作开展,方便市民办理网约车手续和预约乘坐网约车,特举办这次新闻发布会。
参加这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市政府副秘书长管志民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肖明旺同志。
这次新闻发布会共有两个环节:第一个环节由管志民副秘书长和肖明旺局长介绍我市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的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第二个环节是记者提问。
主持人:下面请市政府副秘书长管志民介绍我市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的背景及过程。
保定市政府副秘书长 管志民:
各位媒体记者和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长期以来,广大市民、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高度关注出租汽车行业工作,在各方大力支持和监督下,出租汽车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行业管理水平逐步提升,出租汽车从业者作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服务于古城人民。在此,我代表市政府向新闻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诚挚 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在明确网约车管理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对准入条件、运价管理、车辆标准、从业人员资格条件、网约车运营要求和报废条件等,授予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地方实际,予以细化和完善。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保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今天,我们召开《保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新闻发布会,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到会,将对《暂行办法》的起草过程、主要框架及主要内容进行说明。
网约车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新兴事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是政府加强城市管理的必然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敢于担当,发挥自身职能,积极稳妥推进。交通部门、公安部门将优化细化举措,提前做好网约车监管平台、业务受理等相关工作,管控好相关企业行为,切实做好规范运营。
谢谢大家!
主持人:下面请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肖明旺介绍保定市网约车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保定市交通局局长 肖明旺:
一、网约车管理办法起草情况说明
2016年7月28日,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暂行办法》中要求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出租汽车经营者、打工人员、长城汽车公司、滴滴平台、网络预约车辆驾驶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多方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组织专人认真学习了北京、上海、杭州、石家庄、陕西汉中等地出台的网约车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起草了《保定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报市政府。市政府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暂行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和建议。8月16日,市政府常务会初步审议了《暂行办法》,要求我局再次广泛征求意见。一是通过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二是先后召开了四个专题座谈会,征求了法律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租汽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又对《暂行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
12月1日,市政府常务会第十四次会议原则通过了《暂行办法》。
二、网约车管理办法简介
《暂行办法》共分“总则、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行为和权益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七章五十五条。
第一章总则。大部分套用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约车暂行办法。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准入标准及许可流程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对网约车车辆准入标准和驾驶员准入标准和许可流程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网约车经营行为和权益保障。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职责、网约车驾驶员日常运营行为进行了规定。
第五章监督管理。对各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了明确。
第六章法律责任。基本套用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约车暂行办法里面的罚责部分,使办法更加完整。
第七章附则。对办法进行了补充说明。
按照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的决定,《暂行办法》先在主城区试行6个月,再视情况向全市推广。
主持人: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
保定晚报记者:请问肖局长,燃油网约车准入标准排量1.8L或1.6T是如何确定的?
答:在制定网约车办法过程中,我局先后召开多次座谈会,广泛征求了利益相关人、法律专家、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意见,在平衡各方利益,并参考市情大致相当的城市后,最终确定此标准。
燕赵都市报记者:请问肖局长,石家庄燃油网约车准入标准是1.8L或1.4T,为何保定比省会城市标准还高?
答:主要考虑的是保定紧邻雄安新区,为对标雄安新区,对标高端,网约车标准应与普通巡游出租车拉开档次,便于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实行差异化管理。
保定电台记者:请问肖局长,预计投放多少辆网约车?
答:根据市场需求情况,尽最大努力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同时也要考虑道路承载能力、环境保护需要等因素,分批量投放,保证公开透明,保证阳光操作。
唐尧网记者:请问肖局长,网约车办法出台后,不符合标准的车辆继续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怎么办?
答:办法出台后,出租汽车管理处将与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协议,将不符合条件的车辆清理出市场。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办理运营手续,经批准后可以正式从事合法经营。同时,将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一旦查扣,按照网约车办法对车辆处以1—3万元罚款,同时还要对非法平台公司依法进行处罚。
河北青年报记者:请问肖局长,外县(市、区)的人和车辆能不能在保定市区经营网约车?
答:网约车办法中明确规定,网约车驾驶员需要“具有服务所在地户籍或在保定取得居住证”。保定主城区之外的县(市、区)人员可在6个月的试行期过后,申请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证,并在当地从事网约车。非保定市行政区域的人员不能在保定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保定主城区之外的县(市、区)的车辆可以在办完相应手续后,在当地从事网约车。非保定市行政区域的车辆不能在保定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有什么问题,会后欢迎到相关部门采访。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