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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发布春节消防提示 提醒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宁晓雪 李全 
2018-02-12 17: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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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2月12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春节临近,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12日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注意节日期间消防安全。

  春节期间,正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高峰,各种商贸和庆祝活动多,人流、物流聚集,历来是火灾多发高发期。省消防总队提示,家用电器不能超负荷使用,用完后要随手关闭电源;一旦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关电器或在室内接打电话。

  购买烟花爆竹,请到有销售许可证的专营公司或商店购买。要在指定的地点安全燃放烟花爆竹,严禁在居民住宅区、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山林、柴草堆垛、高压线附近燃放烟花爆竹,也不要在窗口、阳台、室内或对着人群、车辆、建筑物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升空的烟花爆竹落地后如有余火,请立即将余火扑灭或将残片移走。

  春节出行,驾车和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请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如发现别人携带要及时提醒、制止。选择春节旅游的市民,出门前请查找家中消防隐患,清除室内阳台、楼道可燃物;关闭电器、燃气开关;紧闭窗户,谨防室外飞火引发火灾。入住宾馆酒店时,请留意安全出口的位置,熟悉逃生方向和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发生火灾,要快速逃生。在景区游玩时,请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随便吸烟、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在山上野炊生火,防止引发火灾。

  省消防总队提示:社会单位应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节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发生火灾后,要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一时间组织人员逃生并拨打119报警。高层建筑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严禁堆放杂物,防火门要保持常闭状态。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请拨打96119进行举报。

关键词:消防安全提示,春节,河北责任编辑:宁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