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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就《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召开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冯永超 
2018-03-22 10: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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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张家口3月21日讯(记者冯永超 张世豪) 3月21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与张家口市民政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并现场回答媒体记者的问题。

  发布会上,张家口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润江同志、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屈磊同志接受了部分新闻媒体记者提问。张家口市委外宣局科长白彦玲主持发布会。

实录如下: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会现场。张世豪 摄 

  张家口市委外宣局科长 白彦玲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

  大家上午好!

  慈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弘扬传统美德,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今天,我们特地请到了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润江同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屈磊同志对《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们邀请到: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新媒体、燕赵都市报、河北工人报、张家口日报、张家口晚报、张家口电台、张家口电视台、张家口新闻网、张家口发布微信公众号、张家口手机台等新闻单位及的记者朋友及新媒体朋友们。

  我们对各位领导和记者朋友们参加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下面,请刘润江副局长介绍《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以及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现状等。

刘润江介绍《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张世豪 摄 

  张家口市民政局副局长刘润江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举行新闻发布会,主要是介绍一下近日出台的《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相关情况。首先,感谢各位对慈善事业促进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通过你们向为慈善事业发展做出贡献的社会各界爱心人士、企业、慈善组织和媒体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下面我介绍一下文件出台情况和一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在2014年和2015年国家和省先后出台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方面的文件,省里文件出台后我们就着手起草文件,在起草当中恰逢国家的《慈善法》征求意见,为了保证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我们在《慈善法》出台后,集中力量,深入调研,反复研究,在多次广泛征求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和县区政府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017年,经市十四届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和市委十一届31次常委(扩大)会研究修改后出台。大家都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是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的,我们此次出台的《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后市政府出台的第一个慈善方面的文件,对我市依法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将起到重要指导作用。

  二、出台《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符合张家口慈善事业发展的现实需求。

  慈善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壮大慈善事业,对我市实现转型升级、跨越发展、绿色崛起,圆满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全市慈善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慈善组织不断壮大,慈善平台不断扩展,公益慈善活动蓬勃开展,在助老、助残、助学、济困、救孤、赈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筹办2022年冬奥会、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机遇面前,我市知名度不断攀升,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许多国内外的慈善机构、爱心企业等在张家口的慈善活动逐渐增多,这为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目前,我市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水平已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在这种形势下,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目的非常明确,就是要让全市上下充分认识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也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好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要求,调动各方,凝聚合力,举全市之力共同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三、我市慈善事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发展,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推进慈善事业快速发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慈善活动,公益慈善平台不断增多、捐赠量不断加大,慈善活动类别和内容不断丰富;参与人数和慈善品牌不断增加,全市形成了公益慈善快速发展、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近四年来,全市慈善捐款累计达到1.2亿多元,平均每年捐款约3000万左右;捐物折合1亿多元;各类受益人数达32万余人次,在册的慈善组织发展到20多家,志愿者3.5万人以上;另外还有很多通过网络或者个人等实施的慈善行为。总的来看,全市的慈善氛围良好,慈善事业发展较快,下一步我们将依照《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和我市的《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同志们,慈善事业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让我们大家共同努力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充分发挥慈善的作用,助推我市“三大历史任务”和“两份优异答卷”的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委外宣局科长 白彦玲

  下面请屈科长对实施《意见》进行简要的解读。

屈磊解读《实施意见》。张世豪 摄

  张家口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屈磊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刚才刘润江副局对《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过程、现实意义和我市慈善事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

  下面我就《实施意见》做一个简要的解读。

  《实施意见》由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目标和任务、政策和措施、工作要求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重要意义

  从慈善事业的社会作用、发展态势和我市当前对慈善事业发展的需求等方面进行了阐述,要求树立新发展理念,促进慈善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慈善事业发展中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形成与社会救助工作紧密衔接,在扶贫济困、改善民生、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

  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政策支持、法律规范、社会参与、部门协作、慈善组织实施的原则;坚持济贫济困、自愿无偿、定项使用、公开透明、规范运作、支持和监管并重的原则。

  第三部分:目标和任务  

  1. 政策机制完善,运行管理规范。对慈善组织、资源、政策、

  规范、志愿服务、评估监管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明确了到2022年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

  (二)践行核心价值观,引领慈善事业发展。以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慈善事业与奥运名城、文明城市创建等紧密结合,弘扬尊老爱幼、亲戚邻里相帮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社会正能量,引领良好社会风尚。重点结合核心价值观、奥运精神等培树慈善品牌,打造亮点。

  (三)加强引导,实现多元发展。确定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任务发展慈善事业的要求,通过科学设计慈善项目助力“两区”和“绿色体系”建设;多种形式鼓励开展慈善活动;采取金融产品、慈善信托、公证服务、保险产品、捐赠形式、宣传引导、探索捐赠知识产权等多种方式,促进慈善事业多元化发展。

  第四部分:政策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明确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工作由市慈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把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相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等内容;要求各县区做好谋划和落实工作,列入总体发展规划,纳入政府考核项目。

  (二)促进志愿者队伍发展,加强慈善人才的培育和管理。要求党员干部发挥引领和表率作用,加强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吸纳各类人才投身慈善事业,加快培养慈善人才。

  (三)创新发展爱心超市。坚持政府支持、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原则发展爱心超市;科学布局爱心超市,创新慈善超市发展模式。

  (四)坚持依法登记。依法加强慈善组织建设,积极稳妥推行慈善组织直接注册,简化审批手续。

  (五)建立和完善慈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慈善组织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实行阳光操作、规范管理,提高和维护社会公信力,确保慈善捐赠“来之于民用之于民”。

  (六)落实税收减免政策。要求慈善组织完善免税资格;落实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七)加大信息公开,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慈善组织信息、慈善平台建设、慈善活动、宣传信息核实、公开周期时限等进行了要求。

  (八)创新慈善募捐形式,做大救助资金规模。

  一是建立完善慈善募捐长效机制。打造特色慈善募捐品牌;引导慈善行为重点向教育、医疗、养老等薄弱环节发力,加大政府财政资金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力度。

  二是整合慈善资源,合理统筹分配。倡导募用分离,支持在款物募集方面有优势的慈善组织将募得款物用于资助有服务专长的慈善组织运作项目。

  三是广泛拓宽慈善资源。对慈善平台建设、项目策划、发布提出了要求;鼓励设立慈善基金和组织;鼓励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等。

  四是加强慈善工作对外交流,积极融入京津冀慈善事业协同发展,加强交流合作。

  (九)健全社会救助和慈善资源信息对接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做到因情施救、各有侧重、互相补充。

  第五部分: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互相协作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慈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求对慈善事业成就、典型等进行宣传,对实绩突出的事迹进行集中报道等。把每年的十月定为“慈善月”,要求国际慈善日、中华慈善日和我市的慈善月等重要节点日开展集中开展慈善宣传和慈善活动等。

  (三)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接收、谁管理、谁公开的原则,公开慈善信息;民政部门会同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对国内外社会组织和个人以慈善为名组织实施的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等。

  以上是对《实施意见》的简要解读,谢谢大家。

  张家口市委外宣局科长 白彦玲

  下面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告知本人身份。

  张家口广播电视台记者:

  问题一、市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有哪些突出的特点呢?

  问题二、当前各类慈善活动特别多,广大市民应该怎么选择并参加慈善活动呢?

  《实施意见》是《慈善法》实施后,市政府出台的第一个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文件,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文件要求外,我们结合我们张家口的实际,更加突出了张家口的“特色”,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把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要求树立新发理念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让慈善事业发展围绕市中心工作开展。重点围绕张家口“三大历史任务”和“两份优异答卷”、“两区”建设、“绿色产业”等中心任务谋划慈善项目,开展慈善工作。

  二是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把慈善事业与奥运名城、文明城市创建等紧密结合,弘扬尊老爱幼、亲戚邻里相帮的传统美德,营造良好氛围;发挥媒体作用,普及慈善知识、传播社会正能量,引领良好社会风尚。重点结合核心价值观、奥运精神等培树慈善品牌,打造亮点等。这些都结合了我们张家口的实际,指向性更加明确。

  三是文件中有很多具体措施和要求,例如:把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各县区都要成立慈善总会,并有效开展活动;纳入总体发展规划和考核项目;建立慈善项目发布平台,要求积极对慈善项目进行策划、包装,通过市级慈善平台统一进行发布等等,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要求。

  四是引导慈善行为重点向教育、医疗、养老等薄弱环节发力,助力相关事业发展;鼓励设立慈善基金,引导设立关于扶贫、医疗、救助、环保、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的基金,积极对接域内外慈善基金。通过慈善的力量弥补相关不足,除了国家政策支持外,我们也希望通过引导慈善的方向,来助力相关事业的发展,弥补一些差距和不足,使慈善行为发力更加精准,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去。

  五是在宣传和对外交流方面也做出了要求,例如在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慈善信息公开、慈善月、信息对接等做了要求等等。

  总的来说最大的特点就是符合张家口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也引领了张家口慈善事业发展的方向,措施和要求也非常明确。

    第二个问题:近年来慈善行为的形式、慈善平台和类别等内容不断丰富,可以说百花齐放、各具特色,从慈善组织来说,有正规注册的组织、有没有注册的组织、有网络的组织等等;从慈善活动来说有募捐、捐赠、信托、义演义卖等等。我们鼓励和倡导大家积极参与到慈善活动中来,在参加活动时,一是建议大家首先选择参加注册的慈善组织或是审批过的慈善活动,这些可以通过网络查询或咨询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一个识别;二是就是看看这些慈善活动的内容和对象还有主办单位、合作单位等等,如果没有违法违规的内容也是可以参加的;同时您可以要求组织方反馈您所捐款物的使用情况;三是看看自己的意愿,想帮助哪些人和事,能帮助哪些人和事情,尽量通过正规的慈善平台来实施自己的慈善行为,确保您捐助的财物能够有效规范使用。谢谢大家!

  长城新媒体记者:

  问题一、下一步各级各部门应该从哪些方面来落实《实施办法》的要求,来促进慈善事业发展呢?

  问题二、成立慈善组织有哪些要求和程序呢?

  慈善事业是全民的事业,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完善慈善事业”的要求,当前,我市在筹办2022年冬奥会、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机遇面前,知名度不断攀升,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这不仅给慈善事业发展带来了重大机遇。我觉得落实《实施办法》的要求重点应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个方面是加大普法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第二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督,促进慈善事业规范发展;第三个方面搭建慈善信息和交流的平台,引导慈善的发展方向。第四个方面就是协调联动,发挥各个部门和单位的能动性,各司其职,共同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通过这四个方面,来落实我们《实施办法》的要求,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第二个问题:《慈善法》中所称慈善组织,是指依法成立、符合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慈善组织的基本形式有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组织形式。

  设立慈善组织,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具体的内容大家看一下慈善法的第二章慈善组织(第八条—第二十条)

  申办慈善组织的形式不同,要求也不同,市、县(区)民政局都设有民间组织管理科专门负责慈善组织管理相关事宜,有些地方有审批局,有些县、区把这些职能划分到审批局去了,具体办理请咨询当地民政部门,他们会提供给大家办理流程和申办要求。

  张家口市委外宣局科长 白彦玲

  由于时间关系,提问就到这里。

关键词:张家口,民政局,发布会责任编辑:郑世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