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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雄安新区等地将通过五种方式进行“证照分离”改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董达 
2018-03-23 22: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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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的张建东从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资料图

  长城网讯(记者 贾芳 见习记者 董达)日前,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河北将在雄安新区、省内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试点地区将开展直接取消审批、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加强对特定活动的市场准入管理五种改革方式。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包括:雄安新区;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唐山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承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燕郊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5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廊坊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山曹妃甸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等6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

  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包括设立可录光盘生产企业审批等5项

  对行政相对人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有效实现行业自律管理和行政机关采取事中事后监管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事项,取消行政审批,实行行业自律管理,允许企业直接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取消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包括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审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审批)等2项

  按照“宽进严管”的要求,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直接取消审批改为备案。为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关信息,更好地开展行业引导、制定产业政策和维护公共利益,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实行备案管理。审批部门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明确备案要求、备案材料及备案程序等内容,及时向社会公开。根据规定的备案条件,行政相对人将相关材料报送行政审批机关后,即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行政审批部门不再对备案材料进行核准或许可。

  简化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包括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等21项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但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行政审批部门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办事须知和注意事项。行政相对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且提交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有关材料,即可办理相关审批事项。行政审批部门作出许可决定后,行政相对人达到法定许可条件,即可从事被许可行为。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后2个月内,对行政相对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等39项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也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逐项编制办事指南,简化环节,精简材料,优化方式,压缩时限,提高效率。对两个以上关联审批事项、审批要件,推行“证照联办”“证照同办”“并联审批”等多种审批方式,实行档案互认、信息共享,相同材料不再重复提交、相同信息不再重复采集,简化准入手续,优化审批流程。通过改革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

  加强对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审批等34项特定活动的市场准入管理

  对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建立审批标准流程,统一制定审批事项、方式、流程、服务、场所、监督检查等审批标准,指导行政相对人依法依规办理。

  据悉,此次“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组织实施阶段为2018年3月16日—2018年9月30日,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研究优化办事流程、缩减自由裁量空间、提高工作效率的措施办法。对改革涉及的所有事项,特别是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各级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制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配套措施,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标准、监管手段,形成制度文件,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关键词:证照分离,改革,雄安新区责任编辑:董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