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4月11日讯(记者 周亚彬)近日,家住沧州市宏宇亚龙湾小区的业主赵先生向记者反映,自己的新房1月份交房了,不过即将入住新房的喜悦却被频繁“轰炸”的装修推销电话给搅没了。“一天七八个电话频繁推销,不是让你来听装修讲座,就是推销各种家装套餐,我都快烦死了”。
业主:频频接到装修电话不堪其扰
据赵先生介绍,自己的新房交房后就频繁接到装修公司电话,一开始并没有在意,认为可能是无意间自己的信息被某个装修公司看到了,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电话的打来,赵先生无法淡定了。“一天接七八个电话,正常的工作生活都会被不停打断。”“后来我就问他们装修公司是怎么得到我购房信息的,对方听到这个问题,马上就把电话挂了。”赵先生说,他还向其他业主打电话进行了询问,发现大家也都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这件事严重的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大家都非常生气。
是谁搜集到了这么多业主的个人信息?又是谁把这些信息泄露了出去?据赵先生介绍,他们大部分人都是直接到售楼部找开发商买的楼,个人信息首先会给到开发商的销售人员。因此,包括赵先生在内的不少业主怀疑,这个行为是否为开发商所为。
开发商、物业公司均表示并不知情
“从我们公司来说,一直非常重视业主信息的保护,绝不存在倒卖信息的情况。业主信息的填写涉及到很多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泄露业主信息,比如办贷款的时候会把信息提交到银行,还有房管局也会有业主信息。所以不知道是哪个环节发生了信息泄露。”开发商的工作人员表示。
随后记者又向小区物业公司进行了询问,和开发商的回答类似,他们也表示绝不会出现倒卖信息的情况。“第一,存储业主信息的电脑都有密码,除非是工作人员,别人进不去;第二,有业主信息的册子只有两本,我们这工作超级忙,一直需要用,根本没时间拿走它。至于赵先生的信息怎么泄露的,我们真的不清楚。”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道。
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图片来自网络。
律师:泄露信息者已经涉嫌违法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石玉宏律师表示,可能很多人都不知道,非法获取、买卖业主个人信息是违法行为。“刑法修正案(七)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进行了立法,明确规定了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民警:谨慎透露个人信息
关于此事,民警表示由于无法证明是谁泄露的信息,而且并没有导致业主财产受到损失,所以无法向信息泄露者进行处罚。为了大家的信息安全,民警也向大家提了几个建议。第一,谨慎透露个人信息。在参加商业活动或者购买商品时,除非必要,不要轻易留下自己的姓名、电话等个人信息,特别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第二,谨慎填写问卷调查。不要贪小便宜盲目填写街头或网上的调查问卷,如需填写,必须问清调查单位和目的,谨慎提供自己的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第三,谨慎保管实名凭据。快递凭证、银行存单、个人简历等往往包含着核心信息,市民应妥善保管,必要时要及时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