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证颁发仪式现场。记者 李刚 摄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明旺把河北省首张共享汽车经营许可证颁发给长城汽车公司哈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郭栋手里。记者 李刚 摄
河北省首张共享汽车经营许可证。记者 李刚 摄
长城网保定4月17日讯(记者 李刚)4月17日,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为哈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河北大正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颁发《保定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证》,这是河北省首批小微型客车租赁行业(共享汽车)经营许可证。
据保定市出租车管理处处长王鹏介绍,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证的颁发,标志着该市共享汽车行业发展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也标志着共享汽车管理工作正式进入全省先进行列。首批共享单车投放600辆。凡是符合国家标准、数量不少于20辆(含20辆)的新能源小微型客车均可申请经营。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肖明旺介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和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约车和共享车相继出现,由于方便、快捷,它们一经出现便迅速占领了市场,成为市民出行的新选择。作为行业主管部门,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在保护新生业态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确保新生业态能够沿着积极、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同时也要保护市民、乘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按照《保定市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哈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和河北大正人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都达到了相关要求,符合颁证条件,经过公司申请、管理部门审核,市政府批准,决定为他们颁发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