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即将来临,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了《“五一”假日旅游指南》供广大游客参考。中国旅游研究院对全国60个样本城市开展的《中国城乡居民出游意愿调查》显示,2018年第二季度我国居民出游时间集中在5月。也就是说,又一个旅游高峰即将来到。与此同时,旅游安全尤其是景区内的安全问题引起社会关注。
近年来,旅游安全问题逐渐凸显,尤其节假日期间,各种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害事故不绝于耳。为何旅游成了高风险的行为,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其一,出游在外,风险要大大高于安坐家中或者办公室里,很多旅游景区都分布在滨海、山岳、森林等相对危险的区域,而且有的游乐项目登高下低,完全是挑战极限的活动。其二,随着全民旅游热的兴起,市场的爆发性增长带来大量安全隐患,游客集中出游,对景区设施和工作人员的接待能力、应急能力都是一种挑战,一旦应对失措,就容易造成事故。
出游的高风险,是不能回避的客观现实,这就要求涉事的各方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来。根据现行的《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也就是说,景区应该对旅游安全承担更多的责任。所以,按时检查设备、定期维护,尽可能为游客提供更为安全的游玩环境;在意外发生时,及时处理,让游客能够尽快得到救治;在危险地带设立警告提示标识,促使游客远离威胁等,都是景区应尽的义务。
但令人失望的是,如今很多景区连这些基本的工作也没有做到位,安全标识不全,游乐设备出现故障等等是常见的现象,甚至提供的观光车也有把游客甩出去的时候。
这就不禁让人发问,对景区的监管在哪里?依据《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旅游部门对旅游日常安全的管理,基本是围绕着督促和指导来进行的。而目前的现状是,监管的权力散落在多个部门手中,以景区里的景观设施为例,游乐项目的特种设备,是由质监部门来检查管理的,火灾防控的措施,是由消防部门来验收的,至于景区里的演出,则由文化部门来负责。而且大大小小的景区良莠不齐,情况不一,一些私人建设的景区,旅游部门即便是督促和指导,效力也相当有限。
可以说,正是对景区的监管沦为“九龙治水”,才导致景区成为“受伤地”。所以,期待景区真正把旅游安全做到位,还须理顺旅游安全的监管机制,以“拧成一股绳”的有力监管来约束景区有所作为。
当然,游客也应该对自己负责任,补上安全出游这一课,出行前应及时了解旅游目的地的风险性,出游中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劝阻,不能为了新鲜刺激,将自身的生命安全视作儿戏。
出游的安全,牵涉到方方面面,仅仅依赖游客和景区的自觉是远远不够的,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除了旅游等相关部门行使督促和指导的权力,还需要统筹全局的公共管理。这就迫切要求景区监管结束“九龙治水”的局面,实现常态化的旅游公共安全管理模式。(集月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