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人员正在调查。网友供图
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郝局长明确表示,网友反映问题别墅区确实没有办理相关建筑规划许可等手续。当记者见到献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陈队长时,陈队长告知已经对土地违法当事人立案查处,并找出了该部门相关调查笔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涉及网友反映问题的卷宗。从这些卷宗中可以看到,网友反映的该处土地中,有4.76亩为无土地手续,其余12.58亩有土地手续,该局已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刘某作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及罚款47616.15元的行政处罚。
据陈队长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七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
为追踪该县对违法建筑执法监督进展,4月26日,记者再次到献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副局长高继华表示,将依据相关部门回复意见,安排执法大队对违反建筑所有人及使用人进行询问笔录,并登记核实。他表示,城管执法是查处已取得国有土地手续,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为,如果该建筑属于这种情况,我们将依法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我局可以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等措施。待执法大队调查核实清楚网友反映情况后,我局将立刻召开案审会,依法依规作出处罚意见,最终上报县政府。
网友刘先生说:“我们将该问题已经反映过多次,都没有部门来调查处理,没想到一经《阳光网上直通车》转办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很快与我联系,了解情况并实地调查情况,有的部门已经采取了处罚措施,处理问题的效率明显提高,非常感谢《阳光网上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