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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石家庄讯(记者 李书军)石家庄市教育局日前印发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修订)》,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提出了标准化、系统性要求。
为使《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落实实施更符合石家庄市教育发展实际,更能有效地指导该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该市教育局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及试点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订,正式印发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修订)》,将教育部88条管理要求,细化为252条管理细则,相关内容既考虑到办学条件的改善,更强调学校内涵的提升。
《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修订)》是结合石家庄市实际,对教育部《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细化与落实,是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2017年石家庄市教育局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共创建首批市级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134所。2018年,试点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至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等主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正定县和矿区50%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今后,将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力争通过3至5年的时间,使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标准要求。
据石家庄市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过程中,各县(市)、区教育局将认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切实做到“一校一案”,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整体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快推进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