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首个地市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细则出台
资料图。(图片来自网络) 长城网石家庄11月29日讯(记者 郭晶璇)近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制定印发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石家庄市成为河北省首个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细则的地市。那么,为什么要制定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有哪些主要内容?如何推动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石家庄市教育局为什么要出台这样一个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 为适应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推动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2014年教育部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围绕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提出了“平等对待每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营造和谐安全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等六项管理职责以及92条管理要求。这个试行标准是新中国教育发展史上颁布的第一个学校管理标准,具有较强的改革和创新意义。同时,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定了北京市海淀区等7个地市、区县作为管理标准实验区。 近年来,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22个县(市)、区全部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认定;随着标准化学校建设和“全面改薄”工作的顺利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升;但同时,不同区域、不同学校之间的管理水平还存在较大差异,学校整体的精细化管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石家庄市义务教育的内涵发展亟需加强。 为此,虽然石家庄市并不在教育部确定的首批7个实验区之列,但按照教育部关于各地要依据该标准和本地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和细化标准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全面提升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义务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结合石家庄市教育发展实际,研究制定了《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 实施细则具体内容是如何制定的 教育部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共包括六项管理职责以及92条管理要求。为使实施细则更符合石家庄市教育发展实际,具有更强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石家庄市在教育部92条管理要求的基础上,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有关规定,在借鉴国家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实验区工作经验的同时,经广泛调研论证,将管理要求扩充到94条,并细化为263条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的内容既考虑到办学条件的改善,更强调学校内涵的提升,是对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系统性要求。 实施细则包含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方方面面,出台后对各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因此,为确保实施细则各条目的科学、规范、严谨、实用,该市教育局在实施细则的制定过程中,十分注重倾听各方意见,历时近一年,先后召开有关专家、部分中小学校长、学校一线管理人员代表等参加的座谈会、研讨会十余次,并反复征求了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意见,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对实施细则文本进行了反复修改。在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最终形成了我们看到的这个实施细则。 如何推动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 鉴于石家庄市城乡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学校发展的差异,该市确定了“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实施原则,要求在实施过程中注意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逐步完善,最终目的是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水平的提升。本次发布的是实施细则的试行版,自发布之日起,分阶段在以下学校逐步试行: 1.2017年,首先在设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市直属学校,以及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主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试点比例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50%。 2.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主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和正定县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点比例为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50%。 3.2019年以后,视试行情况,确定实施范围,逐步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 石家庄市的实施细则是国家标准的具体化。要求相关各县(市)、区教育局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为落实细则提供有力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将细则作为学校管理的基本依据,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校长和教师要切实规范自身的管理和教育教学行为,把细则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市教育局和相关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开展有针对性、专题性的培训,使广大校长和教职工充分了解本细则基本要求,掌握精神实质,以便开展具体工作。 此次发布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细则标准,目的不在于用标准去评价学校,而是为学校管理划定了一条“标准线”,各个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这条“标准线”之上开展管理工作。在细则的实施过程中,石家庄市教育局还将考虑打破传统的督导评估验收形式,淡化检查,注重细则标准的过程性发展和指导性作用。借鉴教育部管理标准实验区的工作经验,在该市建立若干实验区,采取实践探索与科研课题相结合的方式,引入专业机构的第三方评价,针对实施细则各项内容的适用性、匹配度进行检验,从而促进实施细则的不断修订与完善,更好地发挥其对学校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不断推动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现代化。 |
关键词:石家庄,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细则,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