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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讯(记者 张艺萌)石家庄市政府日前印发的《石家庄市2018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出,今年石家庄市将以农村散煤、燃煤锅炉、工业污染、扬尘、机动车尾气等治理为着力点,全力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目标为PM2.5年均浓度较2017年下降14%,PM2.5年均浓度降至74微克/立方米。
据了解,石家庄市政府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深入推进实施“1+19”方案,进一步强化攻坚措施,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健全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加强基层环保能力建设,强化执法检查,完善通报排名、考核奖惩、约谈问责机制,推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此次方案包含以下重点方面:
加强燃煤污染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坚持宜电则电、电代优先,2018年完成电代煤6.2万户;宜气则气、以气定量,合理确定气代煤年度目标任务,最大限度提高农村清洁采暖比例。推进集中供暖和农业生产清洁燃烧改造,全市县城及以上区域集中供暖和清洁供暖率达到90%以上,农业设施生产单位清洁燃烧改造完成80%。深化燃煤锅炉治理,10月底前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以及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基本实现全市范围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年底前实现全市煤炭消耗量净减80万吨。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增强供电可靠性。完善天然气集输干线和城区供气支线网络,推进管道气向村镇延伸覆盖。
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治理。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散乱污”企业的取缔、改造和搬迁任务,实现“散乱污”企业清零目标。完成化解过剩产能任务,10月底前,压减水泥产能350万吨、焦炭产能130万吨。加快重点企业退城搬迁,年底前,在完成11家企业搬迁的基础上,力争再完成6家企业搬迁。推进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全过程监管,年内实现全市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排污24小时自动监控全覆盖。实施汽修喷漆行业污染整治,6月底前全市含喷漆作业的汽修企业全部安装室内喷烤漆设备,并配备废气处理设施。
加强交通运输领域污染综合治理。禁止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车辆进入石家庄市主城区;对环保排放不达标的重型货运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8月底前完成重型柴油车、过境柴油车绕行通道设立及相关保障支撑。完成13346辆老旧机动车淘汰;安装10台套以上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1台套移动式遥感监测设备,覆盖高排放车辆通行的主要道口。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全市更换的公务用车和出租车、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车比重逐步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可识别的新能源汽车不限行。
加强扬尘和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深化建筑施工扬尘治理,实现建筑工地视频监控和PM10在线监测全覆盖并联网,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达标率达到100%,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整顿。严管渣土运输车辆,运输渣土的建筑工地必须配备冲洗设备,并对离开车辆进行冲洗;渣土运输车辆须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实行24小时线上监管。推进城乡裸露地面复绿控尘,6月底前完成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铺装覆盖和绿化。
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建设。8月底前,建成大气环境监管大数据平台,并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年底前,完成大气环境超级观测站、智慧城市与大气污染监管平台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大气污染源数据库,实现污染治理精准化。依托乡镇空气监测站,实现市、县、乡空气质量监测全覆盖。
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环保工作机构,6月底前,所有乡镇(街道)环保所挂牌成立,做到人员、保障车辆、办公用房、办公设备及用品、监督检查及监测仪器设备6个到位。建立市、县、乡三级热点网格监管体系,全市设立一名一级网格长(总网格长),县(市、区)、乡镇(街道)两级分别设立二级网格长和三级网格长。每个热点网格设立专职网格监督员,负责热点网格问题排查、日常巡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