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府收入“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
河北企业乐享千亿减负“大礼”
上半年落实减税降费200多亿元
长城网讯(通讯员 刘峰 李同训 记者 赵晓慧)记者从河北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上半年,我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免税费200多亿元。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2017年,我省已为企业减免税费700多亿元,累计减免税费近千亿元。
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千亿减负增效大礼,有效激活了实体经济主体活力,为全省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积聚了新动能。
“以政府收入‘减法’换取企业效益‘加法’、市场活力做‘乘法’,把改革‘红包’实实在在发到企业手中。”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该厅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将全面严格落实国家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实时梳理归纳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政策宣传推送力度,精准实策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地,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税费等成本,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多措并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把减税降费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这是积极财政政策重要的着力点。”省财政厅税政处王晓轩处长介绍。2017年,我省落实个人购买家庭住房契税优惠达83亿元,比2016年增加58亿元;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37亿元,比2016年增加16亿元;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22亿元,比2016年增加11亿元,真正将减税降费“大红包”不折不扣地送到纳税人手中,使纳税人和企业都获得更大“红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围绕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做出多项部署,包括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上调工商业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等多项优惠政策,全国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亿元。目前,新出台的7项政策在我省已经全面落实。其中,优化调整增值税税率,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税率(由17%和11%,分别降至16%和10%);上调工商业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由原年应税销售额工业50万元或商业80万元,统一调整为500万元);对装备制造、研发、电网等行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扩大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
同时,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断加大普遍性降费力度,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2016年以来,累计取消、停征或免征4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或减免10项政府性基金,累计出台降费政策49项。目前,我省执行的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19项,政府性基金12项,动态调整收费目录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收费”,确保了国家和我省各项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此外,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见效,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对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系统梳理,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明确了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小微企业、装备制造业、企业节能减排、“三农”产业等九大类四十条具体优惠措施,充分发挥财税政策引导和调节作用,真正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