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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协同应用示范项目开始申报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赵晓慧 吕宁 
2018-08-16 21: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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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8月16日讯(记者 赵晓慧 通讯员 吕宁)为扎实推进京津冀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切实加强三地在教育、交通、健康医疗、环保、旅游等五个领域大数据协同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下发《关于组织申报京津冀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大数据协同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鼓励在河北注册成立的法人单位或市级以上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申报该项目。

  通知明确了申报领域。要求围绕环保、交通、教育、健康医疗、旅游等五个领域,组织创建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应用平台、跨地区大数据示范应用等项目,推动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应用、数据资源管理、大数据创新应用等方面的试验探索,申报项目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和可操作性,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通知要求,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的技术、产品研发团队,在相关领域已取得相关科研成果,拥有必要的研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场所。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执行期一般在两年内,最迟不超过2019年12月31日。

  另悉,申报项目应体现对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发展的推动作用,同一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完全利用政府投资的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关键词:京津冀,大数据,协同应用,示范项目责任编辑:赵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