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河北省政府网站发布《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石家庄市在实施范围之内!
秋冬季的"最严停工令"来了!可以预见,不久之后,石家庄又将有大批工厂减产、停产,还有大批施工工地停工……
钢铁等行业限产!
对钢铁、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部分错峰生产,建材行业实施全面错峰生产。石家庄采暖季钢铁产能限产50%;加大钢铁、焦化、建材等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
全面启动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工作,并按照2020年底前炼焦产能与钢铁产能比达到0.4左右的目标,制定"以钢定焦"方案,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2018年10月底前,我省将替代164万户,重点加快北京市以南、石家庄市以北散煤替代工作,力争2019年10月底前基本建成京津保廊石平原地区“无散煤区”。
"散乱污"企业关停!
对"散乱污"企业集群实行整体整治。2018年9月底前,要求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工作,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实施分类处置。
对关停取缔类的,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对整合搬迁类的,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对升级改造类的,对标先进企业实施深度治理,由相关部门会审签字后方可投入运行。
加快推进排污许可管理
2018年12月底前,要求完成陶瓷、耐火材料、再生金属工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将错峰生产方案载入排污许可证。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
2018年12月底前,我省要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
201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积极推进每小时6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和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达到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水平。
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改造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不高于80毫克/立方米,鼓励按照30毫克/立方米进行改造。
2018年10月底前,河北省完成353台、8028蒸吨。
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方案指出,自2019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将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2018年12月底前,我省将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0.56万辆。
自2018年10月起,生态环境部向社会每月公布各城市降尘监测结果,各省(市)每月公布区县降尘监测结果。
9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据悉,河北省重点推进石化、焦化、制药、橡胶、塑料、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综合治理,自2018年9月起,将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
施工工地停工!
采暖季期间(2018年11月15日-2019年3月15日),要加大施工工地管控力度,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改善需求,制定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等停产停工方案,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月21日上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实施意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治本攻坚,对中央《意见》的措施任务,进行了适度加严、细化、量化、实化,并大胆创新,提出了多项全国领先的改革性措施。
在大气环境方面,《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空气质量目标体系,提出到2020年,全省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达到63%以上;PM2.5年均浓度目标再次提高,到2020年全省设区城市PM2.5平均浓度达到57微克/立方米。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提出到2020年全省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48.7%以上,劣Ⅴ类水体比例控制在25.7%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87.5%。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提出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5年减少28%,高于国家13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9%,高于国家9个百分点;氨氮排放量减少20%,高于国家10个百分点。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提出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
媒体评论:
工地扬尘污染对PM2.5的“指标增长”不容小觑,降低工地扬尘是空气环境治理的重要措施。采暖季“停工令”作为一项严厉的环保措施,必将对空气质量改善起到积极作用。但也有人担心,一些企业会采取“数字游戏”或“障眼法”来应付检查,表面停产,暗地里仍开工。
因此,最严“停工令”关键在执行,应调动起相关企业的积极性,使其充分认识到停工对环境的利好,以及不停工将要面临的处罚,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精准监管与打击,畅通举报渠道,对违规者依法惩治。
(据长城网、河北发布、经济日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