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某高兴地向法官致谢。唐新花 摄
长城网石家庄讯 (记者 李书军 通讯员 唐新花) 近日,在正定县人民法院第11调解室,从邯郸市肥乡县某村远道赶来的被告刘某某从办案法官吴雷雷手中接过调解书时,才第一次如此真切地看到了吴法官那和蔼亲切的面孔。他们之前彼此没见过面,都是通过微信调解沟通。而令原告徐某没想到的是:办案法官与被告第一次见面就是被告当场将2380元赔偿款用微信转账支付给了自己,整个过程不足10分钟。
临盆在即的徐某感激地握着吴法官的手赞道:“没想到足不出户,动动手指,俺的案子通过微信就成功调解了,这在过去真的是连想都不敢想啊!尤其像俺这样行走不便的孕妇,更加体会到您们这种做法的方便和体贴、高效和快捷。真的是太感谢您们了!”
至此,原告徐某与被告刘某某、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心支公司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吴法官用微信调解方式圆满调解,这也是他自7月份调至交通法庭工作1个多月以来微信调解的第三起案件了。
6月13日7时许,被告刘某某驾驶冀D81XXX小型面包车,沿正定县新区洋河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阳和路与新城大街交叉口东路时,与原告徐某驾驶的冀AV2XXX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正定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某无责任。事发后,徐某住院治疗,被告只给付医疗费3000元,其余未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徐某诉至正定县人民法院。
微信调解群的聊天记录截图。唐新花制
在审理此案过程中,吴法官考虑到原告徐某怀有身孕,行动不便,二被告远在邯郸市,往返费时、开销大,为切实方便双方当事人诉讼,便再次尝试通过微信调解。他与远在邯郸的保险公司法务员奚某添加微信好友,将诉状、证据等案件材料微信发给奚某,奚某核定损失后,反馈过来。法官再与原告徐某进行联系,由此开始微信聊天调解历程。
吴雷雷不分白天晚上,不论是上班还是下班,只要是案情需要,随时依据案情进行沟通交流。经过多次微信耐心劝解,当事人终于达成协议:被告燕赵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市中心支公司支付原告徐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汽车修理费等经济损失6900元。被告刘某某支付原告徐某各项损失2305元。其他互相不再追究。本案诉讼费用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刘某某承担。并约定于8月23日下午,齐聚正定县法院,当场履行调解协议。
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签名。唐新花 摄
该案微信调解用时一周,被告人与法官仅一面之交便成功告结。足不出户,动动手指,案件当事人与办案法官不必见面,借助微信调解这种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现代媒介进行调解,打造指尖上的“微法庭”。
2018年6月份,正定县法院在办案警力严重不足、新收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办案压力持续增大的严峻形势下,在正定县交警队设立专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交通法庭。该“绿色通道”的开通为当事人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人民调解、案件立案、司法确认、财产保全、司法鉴定、司法调解、审判执行、保险理赔等“一条龙”服务,同时推动了法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交通法庭除了对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采用传统的送达开庭方式外,积极探索集交通事故“XX案调解群”“微信传输证据”“微信转账支付”等于一体的微信调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新路子。
自7月份以来,他们已成功调解了13件案件,实现了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直线“微沟通”与“微交流”,不仅免去了双方当事人往返路途之苦,节省了费用,方便了当事人诉讼,也有效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提高了调解率和办案效率,在进一步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服务宗旨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