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原创 >

外卖吃得更放心!河北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启动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澜澜 刘昆鹏 
2018-09-06 21:18:47
分享:

资料图。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长城网9月6日讯(记者 刘澜澜 刘昆鹏)为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印发通知,从9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

  通过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净网”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底数。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规范其经营行为。严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除无证、无照和卫生条件脏乱差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确保入网餐饮单位证照审查率、公示率达100%,无证入网餐饮单位查处率100%,有力促进我省网络订餐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次整治内容包括:

  网络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是否设置了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执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是否在其主页面上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名称、地址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量化分级以及菜品名称、主要食品原料名称等内容齐全,公示信息画面是否清晰、真实有效;是否如实记录网络订餐的订单信息,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

  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有效的经营资质,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是否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落实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操作规范,不得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食品操作区域是否符合清洁厨房标准,环境干净整洁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已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网络销售的餐饮食品是否与实体店销售的餐饮食品质量安全保持一致;是否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定期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管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或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所提供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是否达到安全、清洁要求;送餐人员是否保持个人卫生,对使用配送容器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是否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整治措施

  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督促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入网餐饮单位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入网餐饮单位实名登记管理,加强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加工制作现场的核查把关;组织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约谈,加强与第三方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提高其对入网单位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日常检查和定期抽查的方法,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对存在问题较多、屡教不改的第三方平台要给予曝光。

  对未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的第三方平台,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切实加强对入网餐饮经营者的监管

  通过整治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摸底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发现各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入网餐饮单位平台公示信息定期抽查核实机制,强化入网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大抽查检查力度。

  强化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并在官方网站对检查、监测结果进行信息公示。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和风险隐患,积极探索“以网管网”的网络订餐监管新模式,确保线上线下同标同质。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发现的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未履行备案义务、未按要求建立、执行并公开相关制度、未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公示、记录、抽查和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以及送餐管理等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对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依法严厉查处。

  对入网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加工环境不卫生、使用不合格食材、操作不规范、人员健康管理不到位、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等,特别是对没有实体门店、无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和取缔。

关键词:外卖,安全,食品责任编辑:刘澜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