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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八项举措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刘澜澜 
2018-09-10 20: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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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记者 刘澜澜 摄

  长城网9月10日讯(记者 刘澜澜)今天下午,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解读《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河北重点推出八项大的改革任务,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改革。盘活事业编制存量,优化编制结构,优先保障教育发展需要。创新编制管理,完善教职工编制城乡、区域统筹和动态调整机制。

  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编制总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岗位总量,教育部门负责统筹教师资源配置、招聘录用、培养培训和考核等管理职能,学校负责岗位聘用。

  中小学教师准入制度改革。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

  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改革。坚持按需统筹原则,确定年度教师补充计划。建立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中小学教师招聘办法。创新招聘方式,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笔试、面试、试讲、专业测试、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鼓励市、县采取考核、考察等方式选聘高层次人才。

  职业院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从行业企业引进高水平紧缺人才可降低学历要求,允许先入职、后取得教师资格。专设流动岗位,招聘高技能兼职教师,不受学历、身份限制。

  高等学校人事制度管理改革。逐步推行人员总量管理。将思想政治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由高校自主制订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确定招聘数量、时间和方式,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方面主要是提高中级、高级教师岗位比例;将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特教教师倾斜;实现职称评定与聘用相衔接。职业院校主要将专业课教师到企业实践情况作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备条件;对紧缺优秀人才推行职称直评直聘。高校方面主要是将主系列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权全部下放;探索建立“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实施直评直聘;对专职辅导员实行职称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教师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中小学教师提高师德考核内容比重,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导向,克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评价教师的倾向。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考核评价充分体现技术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高校教师突出教育教学业绩和师德考核,将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作为基本教育教学制度。

关键词:教师,改革,举措责任编辑:刘澜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