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长城新媒体的访谈间,我是主持人雨松。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河北省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河北省统计局总经济师殷志林先生作客访谈间,带大家一起了解中国统计开放日,一起了解我国第四次经济普查的相关情况。请您介绍一下“中国统计开放日”的由来,本届开放日的主题是什么。
殷志林:2010年6月3日,第64届联合国大会90次会议通过决议,把2010年10月20日定为“世界统计日”。为庆祝“世界统计日”,国家统计局将9月20日定为“中国统计开放日”。从2010年开始,为推动统计公开透明和规范统一,国家统计局每年都根据重大统计活动确定主题,已连续举办了八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我省按照全国统计系统统一部署,使开放日成为统计系统打造阳光统计和推进服务型统计建设的重要抓手,成为提升统计形象树立统计权威的重要品牌活动。今年是第九届,活动主题是“走进四经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我们希望通过本届开放日活动,营造社会各界理解支持配合经济普查的良好氛围,为普查顺利开展提供舆论保障。
主持人:您刚才提到,第四次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以来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那么这次普查具有什么目的和意义呢?
殷志林:经济普查是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摸清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以及部门共建共享、持续维护更新的机制,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三新”统计,推进国民经济核算改革,推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支持。
应该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是推动实现国家重大战略安排的基础。全面摸清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特征,科学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主持人:这次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和范围是什么呢?
殷志林:首先从普查对象看,这次的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普查单位划分规定》进行界定。
再一个,从普查范围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普查范围具体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为保证统计单位的不重不漏,普查对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在内的全部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进行全面清查。
主持人:这次经济普查与第三次普查相比,都有哪些变化?
殷志林:这次经济普查与第三次相比,主要有七个变化:一是增加了单位清查环节。二是在行政区划地图上加载了三经普普查区界线,在此基础上进行普查区边界的修改和划分,减轻了基层普查机构的工作量。三是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金融、铁路、军队由系统组织普查登记。四是突出了资产负债指标内容,为核算基期数据奠定基础。五是增加了智能编码功能。六是全口径调查,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抽样均由统计部门负责。七是单位数量增大,比三经普时期的普查单位总量成倍增加。
主持人:这次普查从什么时间开始,调查什么时间的数据呢?
殷志林: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这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普查从2019年1月1日零时开始登记,登记的时点指标填写2018年12月31日数据,时期指标填写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数据。
主持人:第四次经济普查的内容是什么呢?
殷志林: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其普查内容也有所不同。具体分为四类普查表。
(一)一套表单位普查表(27张)。
包括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内容。
(二)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7张)。
包括非一套表单位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情况、部分行业经营情况、固定资产投资情况,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等内容。
(三)个体经营户普查表(1张)。
包括个体经营户基本情况、雇员支出、税费、房租、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等主要经济指标。
(四)部门普查表(31张)。
包括金融、铁路部门及军队系统负责普查的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业务情况等内容,以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提供的主要业务量情况。
主持人:此次普查如何组织实施?
殷志林:首先,是全国统一领导。国务院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宣传动员、方案设计、培训和部署、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资料开发、普查总结和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
其次,是部门分工协作。编制、民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及时提供行政记录和相关资料,协助开展单位清查、普查和数据评估认定工作;金融、铁路部门成立普查机构,负责提供本系统单位名录资料和相关统计数据,分别开展金融业和铁路运输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普查工作,金融部门还需参与本行业普查数据审核;军队系统的普查工作由中央军委战略规划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地方各级普查机构开展对本系统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的清查和普查登记工作,提供普查所需的单位名录资料。各相关成员单位还需提供业务统计资料。
第三,是地方分级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组织好本地区普查实施工作,解决普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基层组织,要动员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最后,是各方共同参与。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统一要求和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条件保障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主持人:在普查中,如何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呢?
殷志林:一是坚持依法普查。普查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法制思维,严格执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履行依法普查的主体责任,排除各种干扰,坚决拒绝、抵制普查中各种弄虚作假行为,确保登记信息准确完整、原始数据真实可信。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依法开展普查,独立行使统计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查明真实情况,勇于抵制和揭发各种弄虚作假行为。要依法引导普查对象履行填报义务,如实填报数据,客观反映情况,要按时、如实地提供完整普查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对违法违纪行为,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严重统计失信企业,依法进行公示并开展联合惩戒。
二是坚持科学普查。经济普查涉及面广,而且专业性比较强。做到加强顶层设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推进。认真总结普查试点经验,更好地完善河北省普查实施方案,健全普查工作制度,制定普查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普查工作稳步而有序的推进,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规范业务流程,逐门逐户对普查对象进行清查核实信息。建立全过程质量控制体系,使普查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项活动、各种行为都有章可循。
三是坚持创新普查。深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应用,充分利用行政记录作为普查数据的来源,探索行政记录与普查数据的互补互验的方式、手段和渠道;加大普查技术和手段创新力度,依托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绘制准确的普查区地图,建立统一规范的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实行建筑物和单位定位;利用网报平台实现规模以上单位的自主填报,利用PAD由普查员入户登记直接采集数据,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
统筹协调普查全过程质量控制的有关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设立普查质量管理小组,根据《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办法》制定本地区经济普查全面质量管理实施细则,负责本地区普查工作全面质量管理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加强数据质量的事前事中事后管控,确保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
主持人:从网友留言看,比较关心的是如何保护好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
殷志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统计法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推断单个统计对象自己人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的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主持人:普查工作是由谁来具体调查呢,他们有哪些职责和工作任务?
殷志林:具体调查工作由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来做,他们都在县级普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职责有五项:
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依法独立开展普查工作。
二是结合经济普查对象的法定义务、主要指标概念和有关填报要求等,向普查对象作出说明。
三是有权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检查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是对发现问题的,有权要求普查对象按正确的口径、范围等进行纠正。
五是普查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其发放法律文书进行督促;对拒绝或妨碍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行使职权的,应及时告知当地普查机构,由县级及以上普查机构移交本级统计机构处理,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要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认真完成各项工作。具体任务分别是:
普查员的工作任务是:熟练掌握普查工作所需技能;主动熟悉普查小区的地域范围、界线和电子地图;按地形和道路情况制定入户路线;做好对普查对象的普查宣传告知;认真核对普查对象的各种证照和会计、统计、业务核算等资料;正确使用PAD完成单位清查和普查登记阶段的数据采集、审核、上报;严格执行各阶段质量控制办法,开展数据检查;参与事后质量抽查;做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保管;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
普查指导员的工作任务是:对普查员的工作进行组织、指导、检查、质量控制;协调、落实本普查区的宣传动员工作;分发普查用品;协助普查员完成PAD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检查普查员工作进度,及时将上级普查机构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位普查员;解答普查员提出的问题,对没有把握的问题及时向普查机构请示汇报,得到回复后立即传达到普查员;组织普查员作好普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PAD的交接;与当地普查机构保持密切联系,沟通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完成当地普查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普查期间,如确需离职,应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上报县级普查机构掌握情况。
主持人:整个经济普查工作历时多长时间,主要有哪些阶段呢?
殷志林:整个普查工作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完成。主要分为四个阶段和13个环节。四个阶段是:普查准备,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处理和总结、资料开发。13个环节是:制定普查方案,普查区划分与绘图,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及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登记准备,普查登记,普查数据检查、审核和验收,普查数据汇总,普查数据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评估与发布,普查资料开发及普查总结等13个环节。
主持人:按照普查统一安排,现在已进入普查清查阶段,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呢?
殷志林: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普查范围广,普查对象多,涉及我省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因此,搞清楚普查对象有哪些,他们都在哪,都从事哪些活动,是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简单地讲,清查工作就要给众多普查对象定位,这是确保普查对象不重不漏的关键环节,是开展普查登记前的重要一步。
清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清哪些是经济普查的普查对象,以及普查对象的多种属性信息,比如单位的名称、代码、法人、联系方式,单位的分布情况(地址),单位的性质(分别是法人、分支机构,还是个体经营户),单位的运营状态,单位的类型(企业、事业、机关、社团,还是居委会等),登记类型(内资、港澳台商投资、外商投资,国有、集体、联营、股份、私营等),从事哪些业务活动,属于哪个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等等。只有搞清了普查对象的这些基本属性信息,才能准确掌握普查对象的总体数量,以及各种分组的单位数量和情况,形成普查对象名录,以正确判定各类普查对象填报何种普查表,明确地方普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普查登记责任,确保普查报表发放种类准确、普查单位不重不漏。因此,单位清查是保证普查登记等后续工作顺利实施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工作,也是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一个关键环节。
主持人:普查清查从何时开始?包括哪些工作?
殷志林:按照这次经济普查总体工作安排,我省单位清查工作是从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12月。8月,省经济普查办公室已经完成了对全省市县级经济普查机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的单位清查工作布置和业务及数据处理软件的培训,标志着清查工作已经在各地陆续展开。
清查工作包括普查区划分及绘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简称“两员”)选聘与培训,收集整理部门数据,编制清查底册,“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上报清查结果与编制普查名录等多个环节。
具体来讲,单位清查的准备工作第一项要进行普查区划分。这次普查的普查区划分及绘图由国家普查机构统一确定普查用电子底图,县级普查机构使用绘图软件核实绘制乡级边界,并划分普查区和普查小区。第二项准备工作是“两员”选聘与培训,这主要由县级普查机构负责,乡级普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第三项准备工作是收集整理相关部门数据,按照普查方案,分为国家、省级、省以下各级普查机构分别收集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普查所需要的部门掌握的单位信息。在此基础上,就是编制清查底册,这项工作是由省或省以下普查机构将统计用基本单位名录库与从相关部门收集的单位信息,通过数据处理软件进行技术比对、整理生成清查底册。在上述各项准备工作基础上,我省9-10月底开展“地毯式”清查。首先由普查机构通过普查宣传和发放告知书的形式,提示清查对象如何做好清查准备;第二步组织“两员”使用手持电子终端(PAD)对所辖普查区域内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地毯式”逐一清查,分类填报清查表;第三步为避免遗漏,普查员在完成普查区的清查登记后,要对本普查区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底册中存在,但未填报清查表的单位进行查找核实,按规定补填清查表或标注“核查情况”。同时,随着实地清查的开始,清查的后续工作也陆续展开,基层普查机构会按照清查工作要求边清查边对清查表进行编码、审核。最后,“地毯式”清查结束后,还要对照清查底册进行查疑补漏,进行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并最终完成清查结果的上报与编制普查对象名录等。
主持人:作为经济普查对象,如何配合做好单位清查呢?
殷志林: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是确保清查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经济普查对象应当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经济普查对象应当按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的要求,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
按照单位清查方案规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详细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单位所在地及区划、单位注册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机构类型、登记注册类型、开业(成立)时间、运营状态、执行会计标准类别、是否有能源产品生产销售、法人单位下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情况等。个体经营户需要提供的信息相对单位较少,主要包括:有无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个体经营户名称、个体经营户户主姓名、所在地及区划、联系电话、行业类别、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女性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普查人员如何开展入户清查?
殷志林:经济普查机构在入户清查前,将给清查对象送去统一制定的《清查告知书》,宣传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和单位清查意义以及相关要求,起到告知清查对象普查员即将入户开展单位清查工作,请清查对象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做好准备的作用。入户清查时,经过培训的普查人员将主动出示普查机构统一印制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证件,自我介绍,说明来意,并通过询问、查看相关证照,填写清查情况表。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普查工作,并对在经济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经济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履行保密义务。经济普查是一项重要的全国性调查,希望社会各界和所有普查对象给予大力支持与配合,为获得全面准确的普查数据共同努力。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在河北的开展情况。
殷志林:国务院决定开展第四次经济普查以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主要做了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政府迅速部署,广泛动员推进。今年1月29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成立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各市、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省政府要求,组建了普查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各级政府、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签订目标承诺书。
二是建立健全规章,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四经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研究制定了各单位和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制定了省经普办工作规则,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制发了经济普查工作规划,为开展经济普查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是落实普查经费,做好物资准备。做好地方各级预算工作,对基层普查经费预算工作进行了指导。在各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普查经费落实情况良好。完成了数据处理环境搭建和设备的配备,各种普查物资发放到位。
四是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从2017年开始,省统计局组织开展经济普查的相关情况调研,结合河北实际,制定了《河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为开展四经普工作提供依据和遵循。
五是强化保障工作,夯实普查基础。加强与成员单位协作,收集整理比对部门数据资料。充分利用“多证合一”成果,实现工商共享信息,自主创新开发程序,做到自动更新普查单位名录信息。开展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换、行政区划调整情况搜集,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工作圆满完成。加强业务培训,为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提供了有力保障。大力开展普查宣传和社会动员,制定了全省经济普查宣传工作规划,开通了省、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题网和电话彩铃,在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是开展综合试点,形成河北经验。我省作为全国经济普查综合试点五省区之一, 4-6月份在定州市开展试点,全流程、全方位验证国家普查方案及数据处理程序,提出建设性意见全部被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采纳。各市、县根据实际也都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试点工作。
经济普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下阶段,我们要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工作。单位清查是普查的关键环节,是做好普查登记工作的重要前提。在已经完成的普查区划分与地图绘制、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培训、部门数据收集整理、清查底册编制的基础上,要认真抓好“地毯式”清查、数据编码与审核、查疑补漏、数据检查与评估分析等工作。
二是充分做好普查登记的各项工作。要重点做好普查登记培训,突出抓好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培训工作。要严格执行普查登记实施细则,登记的每个环节都要按照操作流程组织实施,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严把数据质量,视数据质量为生命,把数据质量贯穿普查登记全过程,强化措施保障,加强过程管理,杜绝坐登抄登,漏登错登现象。要采取有效途径和方式,向所有普查对象发送经济普查告知书,督促、指导其做好相关准备。
三是深入开展普查宣传动员。按照国务院经普办对普查宣传工作的规定,会同宣传部门细化我省普查宣传方案、进一步明确不同阶段普查宣传的时间节点和宣传内容,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针对不同的宣传对象,确定宣传形式和内容,特别要加强对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的宣传。要在12月普查登记前开展宣传月活动,掀起宣传高潮,营造全社会理解普查、配合普查、支持普查的良好环境。
四是开展普查督查和指导工作。进一步做好普查工作规划和进度安排,明确目标、细化任务、优化流程、厘清责任,指导各地普查工作;落实全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提出的“严格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的要求,近期将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市、县,以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检查准备工作落实和清查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普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目前,我省经济普查清查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全面展开。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抓好全国和全省第四次经济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明确任务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协调联动,扎实工作,为圆满完成我省经济普查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