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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河北多管齐下破解“执行难”

来源: 长城网   作者:李文鹏 
2018-09-21 09: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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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9月20日讯(记者 李文鹏)现在的“老赖”可不好当。9月20日,河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

  《决议》指出,当事人应认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规避、逃避、抗拒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应当及时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

  在发挥信用惩戒作用方面,《决议》要求,对于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利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失信名单等信用惩戒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生活消费、任职资格限制等方面实施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不断完善“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格局。

  在拒不履行执行的惩处方面,《决议》要求,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及其他法律文书的,协助执行单位和个人不依法协助、配合人民法院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报其上级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提出对责任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同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求刑事责任。

  《决议》明确,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或滥用权力干预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接到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决议》明确,对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必须严格执行情况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的规定。

  据了解,《决议》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关键词:法院,执行难,司法责任编辑:李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