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9月30日讯(记者 闫思宇 郑佳洵 通讯员 赵雪聪)2018年9月30日,是第五个国家烈士纪念日。近代以来,为了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无数的人民英雄献出了宝贵生命,特别是作为养兵千日,用兵千日的消防部队,无数消防官兵重任在肩,前赴后继为挽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在第五个国家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邢台消防支队坚持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引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缅怀先烈,特别是在1993年邢台“2.22”特大爆炸事故中的牺牲的四位“烈火英雄”,表达了继往开来、继续奋斗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事件回顾】
【缅怀英烈】
烈士陈新文
陈新文(1957-1993),男,1957年10月出生,1976年2月入伍,原河北省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副参谋长。在1993年邢台市“2.22”特大爆炸事故抢险战斗中,他冒着生命危险侦查火情,组织指挥灭火战斗,在即将爆炸的瞬间,他命令部队撤离,为保护战友,壮烈牺牲。被追记一等功。1993年5月武警总部政治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烈士杨树红
杨树红(1967-1993),男,1967年7月出生,1985年10月入伍,原河北省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一中队代理副中队长。在1993年邢台市“2.22”特大爆炸事故抢险战斗中,他冒着生命危险侦查火情,组织指挥灭火战斗,在即将爆炸的瞬间,为保护战友,壮烈牺牲。被追记一等功。1993年5月武警总部政治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烈士高景祥
高景祥(1970-1993),男,1970年11月出生,1990年12月入伍,原河北省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一中队战士。在1993年邢台市“2.22”特大爆炸事故抢险战斗中,他冒着生命危险,随指挥员侦查火情,壮烈牺牲。被追记一等功。1993年5月武警总部政治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烈士段海军
段海军(1973-1993),男,1973年11月出生,1992年12月入伍,原河北省邢台市公安消防支队一中队战士。在1993年邢台市“2.22”特大爆炸事故抢险战斗中,他冒着生命危险,随指挥员侦查火情,壮烈牺牲。被追记一等功。1993年5月武警总部政治部批准为革命烈士。
【后记】
我们绝不会忘记为挽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赴汤蹈火、舍生忘死,献出宝贵生命的革命烈士。
仰望英雄,我们满含热泪却又充满力量,
今天我们在英雄注视的目光中,
笃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