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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14天 记24分 罚4000元!这位车主心真大!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晨光 李相伯 
2018-11-18 09: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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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拍摄画面。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供图

        长城网讯(记者 张晨光 李相伯)近日,大广高速冀京主线站。河北高速交警固安大队执勤民警接缉查布控系统报警,一辆号牌为皖K608**的货车涉嫌套牌,民警迅速进行布控。

号牌中的字母“C”涂改为“0”。河北省高速交警总队供图

  该车被成功拦截后。民警在对车辆悬挂的号牌进行检查时,发现号牌中的字母“C”涂改为“0”。这种行为涉嫌使用变造机动车号牌。随后,民警又仔细检查货车驾驶员的证件信息,核查后发现,该车的行驶证也为伪造的!面对证据,驾驶员乔某承认了自己是为了躲避电子监控的抓拍,才将数字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最终,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乔某进行了罚款4000元,驾驶证记24分,并拘留14天的处罚。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

  机动车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为打赢“全省打击机动车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攻坚战,河北高速交警紧紧围绕“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的原则,自2018年10月10日起在全省高速公路开展了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关键词:套牌,治理,处罚责任编辑:李相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