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对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给予表扬的通报》,对全国多省市的130项经验做法予以表扬。其中,河北省五项典型经验做法被表扬。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张家口“四方协作”机制的具体情况。
张家口首创“四方协作”机制
张家口市作为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及京津冀地区重要的生态涵养区,依托独特优势开展可再生能源应用综合示范。2017年2月,张家口市从体制机制上求突破,首创“政府+电网+发电企业+用户侧”共同参与的“四方协作”机制,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平台,政府部门每月在平台上发布下个月可再生能源需求电量和挂牌电价,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愿参加,开展市场化交易,将清洁电能直接销售给用户。
什么是“四方协作”机制?
“四方协作”机制,是指由“政府部门+电网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用户企业”为基础构建的长效合作机制。张家口市政府与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合作建立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平台,政府部门每月在平台上发布下个月可再生能源需求电量和挂牌电价,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愿竞标,清洁电力通过电网交易平台,进入供电大网,由电网公司根据风电供暖用户需求统一分配电量。“四方协作”机制旨在推进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工作,促进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实现可再生能源的高效利用。
五类电供暖用户可参与“四方协作”机制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电供暖用户准入范围如下:集中电采暖的城镇居民住宅小区;集中电采暖的自然村或行政村;参照执行居民生活电价的非盈利性集中电采暖用户;采用电采暖的各级政府机关、各类事业单位、民办非盈利单位;已完成改造,具备电采暖条件的省“双代办”下达的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任务中的“电代煤”用户(含分散用户)。
管理规定明确,不能明确区分用电量是否全部用于电采暖的用户不予准入(分散的“电代煤”用户除外)。省“双代办”下达的农村地区清洁供暖任务中分散的“电代煤”用户由国网张家口供电公司打包代理参与直接交易。生活电量和采暖电量不能分别计量的,每年11月至次年3月的用电量作为参与直接交易的电量。
不符合管理规定准入原则的电采暖用户,可依据《京津唐电网冀北(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以电能替代项目开展市场化交易。
参与“四方协作”机制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参与四方协作机制电采暖用户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以市场化交易方式采购电采暖所需电量,降低采暖成本;享有供电企业提供公平的输配电服务和电网接入服务;享有供电企业提供报装、计量、抄表等供电服务;参与市场交易或由电网企业代理交易,执行交易结果;接受市场化交易过程中因成交价格波动或电价政策变化引起的采暖成本变化;保证全部交易电量用于供暖;按规定支付购电费、输配电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执行已签订的并网调度协议,服从电力调度机构的统一调度,在系统特殊运行状况下按调度机构要求安排用电等。
参与四方协作机制的电采暖用户,按《京津唐电网冀北(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有关规定开展交易工作,其到户电价为直接交易价格(发电侧)+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低谷输配电价按平段50%执行。
“四方协作”机制的准入与退出管理工作
张家口市发改委负责本市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电采暖用户准入与退出管理工作,保障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市场化电量向电采暖用户精准传导,维护电力市场公平和电力市场交易的正常开展。准入的电采暖用户均需通过冀北电力交易平台与风电企业开展市场化交易。原则上准入的电采暖用户由国网张家口供电公司代理购电,暂不执行偏差考核。
电采暖用户发生以下情况,经政府部门、交易机构或供电企业核实,予以强制退出:提供虚假材料或用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市场准入的;用电性质发生变更的;发生转供电、窃电、违约用电行为的;发生不按时缴纳电费行为的;连续三个月实际用电量与申报需求偏差超过±20%的;严重违反市场规则被强制退出的;其他违反交易规则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方协作”机制实现了政府要绿、企业要利、居民要暖多赢
资料图。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供暖用户可享受到0.15元/千瓦时左右的优惠电价,较正常的低谷电价0.28元/千瓦时降低了近一半,为清洁能源供暖推广扫清了最大障碍。同时,扩大了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市场,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增加了经济效益,实现了政府要绿、企业要利、居民要暖的多赢。
张家口今冬明春采暖期首次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风电企业参与热情高涨,共有47家风电企业参与其中,交易电量达到7292万度,同比增长42%,180家电供暖用户及13家电能替代用户从中受益,涉及供暖面积180万平方米,相当于减少标煤燃烧7234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9676吨。更加可贵的是,该模式为国家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能源供暖、突破可再生能源消纳瓶颈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四方协作机制”推广至京津冀地区
11月8日,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正式发布《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标志着张家口市首创的“四方协作”机制可再生能源电力市场化交易正式推广至京津冀地区,为推进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消纳提供政策支撑。
在张家口市“四方协作”机制成功推行经验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结合京津冀实际,制定了《京津冀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该规则对于京津冀地区参与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及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的权利、义务、准入、退出、交易方式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还对优先保障张家口地区绿色电力需求、张家口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参与挂牌交易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今后北京、天津、冀北电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及北京、天津、冀北及雄安负荷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和京津冀地区的售电公司都可以通过协商、挂牌等市场化方式进行中长期电力交易,将为推进京津冀地区可再生能源一体化消纳提供政策支撑。
(据新华网、北京日报、河北日报、张家口日报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