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贾芳 张青果)今年以来,河北省钢铁行业运行保持整体平稳、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盈利水平创近年新高,钢铁产业步入创新发展的减量阶段。
据河北省冶金行业协会最新数据,1-10月份,河北省钢铁行业主营收入完成9739亿元,同比增长13.28%,占全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8.87%。利润完成810亿元,同比增长49.41%,占全省工业利润的37.99%。
数据显示,1-10月份,河北省生产粗钢19763万吨、生铁17853万吨和钢材22328万吨,同比分别下降1.8%、7.0%和增长3.5%,分别比全国的产量同比增幅低8.2、8.7和4.3个百分点,分别占全国的比重是25.26%、27.68%和24.31%。1-10月份,河北省钢铁行业累计产销率完成98.8%;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为8.31%,同比提高2.01个百分点;1-10月份,河北省钢铁行业吨钢利润409.71元。
据介绍,今年河北省钢铁行业发展呈现五大特征:一是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均取得实质进展;二是环保治理不断加大,倒逼钢铁企业不断提升节能环保水平;三是市场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供需基本平衡;四是钢铁企业加大创新研发力度,深入践行产品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理念;五是钢材出口秩序明显改善,低端产品出口大幅减少,钢材出口附加值大幅提升,量减价增的态势趋于稳定。
尽管11月份河北省钢铁企业利润出现较大幅度回落,但业内专家认为,钢材价格达到7年新高后出现下跌是市场正常调整。并且,由于2019年除河北省外,江苏、山东、天津等地仍有去产能计划,特别是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严格执行1:1.25产能减量置换政策,仍将退出部分钢铁产能。同时,国家建立防范已压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长效机制,严格执行产能减量置换,严禁违规新增产能。因此,后期市场供给不会明显放松,将保持供需基本平衡的良好态势。2019年钢铁需求总体平稳,钢材价格区间波动,市场供需基本平衡,钢铁行业持续平稳发展,钢铁市场在稳定中小幅震荡前行,出现大幅下滑的可能性不大。基于此判断,为使河北省钢铁行业更好地适应未来,高质量发展是根本出路。“基本思路是,按照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的要求,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转型升级,推动钢铁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破除无效供给,为高质量发展腾出资源。落实去产能三年工作方案,引导低效和不达标产能加快退出。严禁违规新增产能,严防已压产能和“地条钢”死灰复燃。引导企业合理控制钢材产量,坚持没有合同不生产、没有效益不生产、不付款不发货、低于制造成本不销售,既压产能又减产量,维护后期市场平稳发展。
提高供给质量,为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支持企业重点研发生产高铁用钢、汽车用钢、造船用钢、模具钢、高速工具钢、电工钢、高钢级管线钢等高端产品,大力发展高强、耐腐、耐候、长寿命等优质钢材品种和高附加值钢铁新材料,着力建设以用户为中心、技术为主导、质量为根本的新型钢铁竞争价值体系。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水耗、安全等法规标准,大力推广节能环保工艺技术,促进钢铁产业绿色发展。
加快转型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活力。以“万企转型”行动为抓手,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区域、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引导企业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对全省100吨以下转炉、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进行改造升级;支持企业设立技术中心和研发机构,加大科技投入和科技创新;鼓励企业退出钢铁主业,利用腾出的环境容量和建设用地,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结构战略性转变。
优化产业布局,为高质量发展拓展空间。引导钢铁产业向沿海临港地区和资源富集地适度集聚;在保定市钢铁冶炼能力已完成退出的基础上,2019年底前张家口、廊坊市钢铁企业产能全部退出;加快推进曹妃甸、京唐港、丰南沿海工业区、渤海新区四大临港精品钢铁基地,力争到2020年沿海临港和资源富集地产能占全省70%以上;推动优势钢铁企业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建设境外生产基地,规避贸易壁垒,应对贸易摩擦,保持钢铁市场稳定向好的势头。
延伸产业链条,为高质量发展提升后劲。支持企业向上游、下游延伸,向中高端跃升,向精加工领域迈进,推动钢铁行业精深、循环及相关多元发展。鼓励钢铁企业加强原燃料基地建设;推动钢铁企业与国内知名家电、汽车、重点用钢企业的深度合作,促进钢铁企业由生产商向服务商转变,形成大用户直供网络。加快发展装备制造、金属制品、钢材加工配送、建筑用钢结构等,发展工程技术服务、钢铁仓储物流等非钢产业,从单一经营向多元发展转变。
落实政策措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加强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对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产能全部退出的县(市、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基本支出缺口予以弥补。对兼并重组企业严格执行企业所有税、增值所税、出口退税等优惠政策,努力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对整体退出的钢铁企业和地区,在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政策、土地变性等方面,给予最大限度支持。对优势钢铁企业继续提供信贷支持,对暂时遇到困难但前景较好的企业,通过实施贷款重组等方式给予支持,坚决防止压贷、抽贷、断贷等行为,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