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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未管所狱内法庭 让百姓看得见“阳光执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冯立华 
2019-01-09 16: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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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内法庭”现场。 冯立华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冯立华 通讯员 张剑 苑博)“当……”,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击声,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张淑秀在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狱内法庭宣布:“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现在开庭!”这是近日河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回迁原址后首次狱内法庭开庭时的一幕。

  此次开庭的主要是对3名提请假释的未成年服刑犯进行现场庭审。由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开庭审理,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全程参与质证。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首先法庭对报请减刑、假释的服刑人员传唤上庭、核对基本情况、告知法定权利。其后由省未管所出席庭审的刑罚执行部门相关人员宣读了提请服刑人员减刑假释建议书,出示服刑人员“确有悔改表现”的证据材料。

  传唤同组服刑人员出庭作证。冯立华 摄

  现场,审判长先后传唤3名未成年犯的管教干警以及同组服刑人员出庭作证,检察院对奖罚考核、减刑考核期、间隔时间、减刑呈报公示等情况进行核查质证。随后法庭对案件施行法庭调查,报请减刑假释服刑人员作最后陈述,最终法院宣布将根据开庭查明的事实和证据,择日依法作出裁决。从对被提请假释的未成年犯进行身份核实,到最后法庭陈述,庭审过程规范严谨,庭审现场同步摄像。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全程参与质证。冯立华 摄

  从法庭对被提请假释的服刑人员进行身份和犯罪事实核实,到被提请假释的服刑人员作最后陈述,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记者看到庭审环节全面呈现,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全程留痕、公开透明。

  记者了解到,主动邀请法院到省未管所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是省未管所刑罚执行公开工作在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方面的一贯举措。下一步,省未管所将以此为契机,开展全所专题教育活动,使服刑人员真切的感受到刑罚执行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关键词:狱内法庭 阳光执法 未管所责任编辑:冯立华